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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师范大学2013年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


  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和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统一安排,我校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于2013年4月12日至18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复试考试名单
  报考我校达到教育部统一划定的A类地区复试分数线以及我校相关学科、专业划定的复试分数线的一志愿考生(见附件1)和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履行过调剂程序本人确认参加我校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不再公布,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考生确认为准),均可参加复试。
  其中部分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如下( 其余学科、专业执行国家线):
  
  学术型:

学科、专业代码
 
学科、专业名称 分数
030304 民俗学 361
030500 马克思主义理论 350
060200 中国史 301
070501 自然地理学 311
070502 人文地理学 327
030505 思想政治教育 355

  专业型:

专业领域代码 专业领域名称 分数
045108 学科教学(英语) 335
045104 学科教学(数学) 326
045201 体育教学 270


  二、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2013年4月12日8:30—16:00
  2.审查地点:研究生学院
  3.审查内容:考生本人的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考生同时请携带:
  ⑴成绩单 本人大学阶段学习的成绩单(应届生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往届生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成绩单后加盖管理部门公章)。
  ⑵政治情况调查表 填写完整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装入信封并密封)。
  以上两份材料考生在面试时亲自交面试小组审查。

  三、院(所)报到
  经研究生学院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于4月12日8:30—16:00到相关院(所)报到,并查询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和专业综合素质面试以及同等学力加试的时间及地点。
  凡不能将本人人事档案转到我校的复试合格的考生,只能以委托培养方式录取。考生到院(所)报到时,要在报到表上注明“委托培养”。

  四、体检
  参加复试的我校(含文理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青年教工及来校方便的考生于4月10日到校医院交费、领取体检表,11-12日早上体检(需空腹);
  其余考生于4月12日8:30—15:00到校医院交费、领取体检表,13、16日早上体检(需空腹)。
  注意:领取体检表时要携带1张本人近期一寸照片。

  五、复试
  采取差额复试,择优录取的原则。考生凭准考证(加盖研究生学院公章)和二代身份证(或军官证)参加复试,证件不全者不准参加复试,后果自负。
  1. 外语考试
  ⑴考试时间:4月14日上午8:30至11:30
  ⑵考试地点:田家炳教育书院(具体考场、座次及复试科目于4月13日下午15:00在田家炳教育书院门前查看版面,同时可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页上查询)。
  ⑶组织单位:研究生学院
  2.专业课考试
  ⑴考试时间:4月14日下午14:30至17:30
  ⑵考试地点:田家炳教育书院。
  ⑶组织单位:研究生学院
  ⑷专业课考试科目:请登录我校研究生学院网页“招生信息”/“硕士招生”/“复试、加试科目及考试内容范围查询”中查询。
  3.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和专业综合素质面试(含思想政治品德素质考核)
  ⑴测试时间:4月15日8:30至17:30
  ⑵测试地点:考生于4月12日到相关院(所)报到时查询
  ⑶组织单位:各院(所)和硕士点。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同等学力报考者(2011年9月1日以前获得高职高专毕业证书者;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结业生),加试2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⑴加试时间:4月13日下午14:30至18:30。
  ⑵加试地点:考生于4月12日到相关院(所)报到时查询加试地点。
  ⑶组织单位:相关院(所)和硕士点。

  六、复试结果公布
  1.复试合格的基本条件
  ⑴思想政治品德素质考核合格。
  ⑵外语笔试成绩认定真实。
  ⑶加试成绩,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及格。
  ⑷专业综合素质面试及实践(实验)能力考核及格。
  ⑸身体素质检查合格。
  2.复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总成绩=(初试总分/5)X70%+复试专业课成绩X21%+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X4.5%+专业综合素质面试X4.5%,其中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值为100分,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满分值为100分,专业综合素质面试及实践(实验)能力考核满分值为100分。
  3.复试成绩排序原则
  各面试小组根据考生的复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存在相同成绩时,按初试成绩排序(调剂考生在复试合格的条件下排在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之后)。
  4.拟录取名单提出
  各面试小组根据本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按排序结果从高到低录取,研究生学院审查合格后确定录取名单。
  5.拟录取名单公布
  考生于4月17日上午10:00到相关院(所)查询复试结果。

  七、录取前的相关手续办理
  1.凡被确定为自筹经费的拟录取对象的考生,请于4月17日上午10:00至4月18日下午17:00将第一学年学费交信用社师大分社(师大幼儿园南10米处),不交学费者按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对待;
  需要学校安排住宿的考生,请于4月17日上午10:00至4月18日下午17:00将第一学年住宿费交信用社师大分社,学校将根据交住宿费的学生名单以专业为单位统一安排住宿。研究生入学报到时,学校将不再安排收取住宿费工作,不按此通知交住宿费而造成入学后不能住宿的后果,将由学生自己负责。
  凡被拟录取的考生交费后于17日-18日到相关院(所)签字并领取“预录取通知书”和“调档函”。
  2.调剂考生复试合格后请于4月18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点击确认接受待录取。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确认”手续者,学校将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注:凡毕业后需回原单位工作(即复试合格后无法调取本人人事档案)的考生只能以委托培养方式录取,这部分考生须下载“委托培养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一式三份)并由委托单位(甲方)和研究生(丙方)签字盖章,复试合格后于18日下午3:00交研究生学院,过期不再办理(如果不能及时签订协议的考生,要向研究生学院招生办提出书面申请暂缓提交协议书)。
  凡不办理签约手续又无法调出本人人事档案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八、其他
  1.凡缺席复试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符合复试条件无故不参加复试或复试合格后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不得调剂到其它招生单位。
  3.本通知同时适用于调剂考生,调剂考生名单不再公布,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考生本人确认参加复试为准。

  附:
  1.第一志愿参加复试考生名单
  2.“政治情况调查表”
  3.“委培协议书”

                             山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院
                                2013年4月5日

  相关链接:
  2013年考研复试专题 | 复试经验 | 复试试题 | 复试交流 | 2013年考研讨论版
  2013年考研调剂中心 | 2013年全国考研复试线 | 历年复试线趋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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