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科技大学2011年拟录研究生调档政审等事项说明
各位拟录取考生: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1]3号)、《关于做好
各位拟录取考生: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1]3号)、《关于做好我省2011年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川教考院[2011]41号)等文件精神要求,现将有关调档政审等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调剂考生初试试卷调阅
考生本人或委托他人到我校相关学院领取调阅试卷函。如考生本人确系无法到我校领取试卷调阅函,研招办已于在4月底以快递或邮递方式送达考生本人。
考生收到试卷调阅函并本人签字后,将其寄往或传真至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具体事宜请提前咨询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研招办),务请所有调剂考生了解一志愿报考单位调试卷流程,以确保初试试卷在5月30日前能按时到我校!
二、人事档案和政审材料调阅
考生本人或委托他人到我校相关学院领取调档函。如考生本人确系无法到我校领取调档函,研招办已于4月底以快递或邮递方式送达考生本人。
1.应届考生:等学籍档案归档完毕后再寄送我校(具体事宜请咨询就读学校相关部门)。
2.非应届考生:除委托(定向)培养和MBA考生外,无论是否在职,均应将本人的人事档案调入我校。委托(定向)培养的在职考生,需签定委培协议(协议模板见附件1),协议须加盖具有 人事权的单位人事管理部门鲜章(一式三份),然后寄送我校。非应届考生档案送达我校截止日期为5月30日!
复试阶段已经提交了政审材料(即现实表现材料)的考生不需要再次提交,还未提交的请及时快递或邮寄至我校相关学院。
三、注意事项
1.自取考生或代领者需出示有效证件。
2.拟录取的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发放人事档案调阅函,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不发放试卷调阅函。
3.若5月10日后仍未收到调阅函,请考生再次确认接收调阅函地址。若有更改,请尽快发送电子邮件至yzb10619@126.com联系我们(邮件内容可参照附件2)。邮件发出无需电话确认,研招办将及时回复邮件并补发调阅函。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1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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