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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西南科技大学考研考场安排

  全体考生及考务人员、各有关单位:

  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将于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期间举行,西南科技大学(5113)考点为本次考试设置了两个考区,分别位于西南科技大学本部和绵阳师范学院磨家校区(考生的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根据教育部、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的要求,现将西南科技大学本部的有关安排予以公告(在绵阳师范学院参加考试的考生请查看师院的考区公告http://xwb.mnu.cn:8080/front/page/channel/zsxx/20161212125634.html?id=183):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

  2016年12月24、25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00

  注意: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提前40分钟(即上午7:50,下午1:30)进入考场,迟到15分钟(即上午8:45,下午2:15)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次考试,交卷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

  请考生在2016年12月15日至2016年12月26日期间,自行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2.考试地点:西南科技大学东1教学楼(第1-35考场)、东2教学楼(第36-68考场)、东3教学楼(第69-90考场)、东4教学楼(第91-113考场)

  注意:考生可在12月23日15:00-18:00到西南科技大学东1至东4教学楼现场查看考场安排和其他注意事项。

  考点考场自12月23日18:00至12月25日18:00时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在此期间,所有人员凭《准考证》或考务工作证进入。

  第114-154考场设在绵阳师范学院磨家校区

  二、2017年考试中考生须特别注意的事项

  在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的安全保密、考场配置、试卷形式等方面,考生须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本考点全部使用标准化考场,各考场均配备高清摄像头、二代身份证识别仪、金属探测仪、无线信号屏蔽仪、指纹识别仪、无线信号侦测设备等防作弊工具,同时将与国家教育考试中心及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形成三级互联实时监控体系,全面保障考试的安全顺利进行。

  2.按照四川省考试院的统一部署,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的过程将全程监控。考试结束后,本考点将把所有视频监控录像备份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进行全省统一的考试视频回放,并将根据视频回放发现的违规事实(含考试结束后继续答题和交头接耳等行为),对违规考生进行处理。

  3.所有统考科目实行全国集中网上评卷,统一采用答题卡作答。注意:日语〔203〕和俄语〔202〕使用同一种答题卡,临床综合能力(西医)〔306〕和临床综合能力(中医)〔307〕使用同一种答题卡。这两种答题卡上均设有科目信息点,要求考生根据考试科目必须准确填涂。其余19科统考科目每科使用一种答题卡。考生在答题卡的规定区域用0.5毫米黑色墨迹签字笔(考点统一配置的,下同)填写姓名、考生编号,用2B铅笔填涂自己的考生编号及需要填涂考试科目类型。

  4.2017年统考的思想政治理论〔101〕、英语一〔201〕、英语二〔204〕、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99〕科目实行“一题多卷”;因此考生取出试卷后,首先须核对试卷是否与试卷袋考试科目名称一致,检查有无漏页、漏印、字迹不清、破损等异常情况;要注意阅读试卷首页和答题卡上的注意事项;开考后(8:30或14:00后)才发现异常情况要求更换试卷和答题卡的,所延误的时间不予补偿;考生需在试卷袋信封封面和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管理类综合能力试卷上填写自己的考生编号和姓名;考生确定无误后,将试卷上的椭圆形“试卷条形码”(双面胶)撕下粘贴至答题卡上椭圆形的“试卷条形码粘贴位置”。

  5.除准考证上招生单位另行规定的特殊文具外,考生一律不允许自带文具,考点已为考生统一配备研究生考试专用文具(内含黑色签字笔2支、2B铅笔1支、直尺1把、橡皮擦1个、胶水1瓶、小刀1把)。

  三、考风考纪要求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4条,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而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均触犯刑法。依据刑法,上述行为将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79条,对于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非法获取考试试题或者答案,携带或者使用考试作弊器材、资料,抄袭他人答案,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以及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考试成绩的作弊行为,将由组织考试的教育考试机构工作人员在考试现场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终止其继续参加考试;组织考试的教育考试机构可以取消其相关考试资格或者考试成绩;情节严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停止参加相关国家教育考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在尚未触犯刑法及其他法律的情况下,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处理。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考试1至3年的处理;对在校考生,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

  2.考生的准考证在使用期间正反两面均不得涂改或书写,否则将按违纪处理。

  3.考生请勿携带任何通讯工具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进入考场。考试开始后,如监考人员发现考生携带上述物品(手机除外),将按违纪处理;携带手机进入考场者,无论手机开机与否,均按作弊处理。

  4.考生请勿携带手表等计时器进入考场(考场内置有挂钟为计时参考,开考和终考时间以考点统一信号为准),否则将按违规处理。

  5.考生请勿带走考场发的任何物品,包括试题、答题纸、草稿纸和文具等,否则将按违纪处理。

  6.考试终了时间一到,考生须立即停笔,如继续作答,将按违纪处理。

  7.所有考场均配备有专业反作弊工具并辅以视频监控记录,请考生不要以身试法。

  8.请考生树立遵守考试纪律的观念,珍惜个人荣誉,遵守考场规定和秩序,遵守本人报名时签署的《报考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9.举报电话:************(纪委)、************/117(研招办),举报电子邮箱:yzb@swust.edu.cn。

  四、特别提示

  为防止意外发生,保证全体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安全,请每一位考生在考前务必了解、熟悉考点的临时避难安全场所和应急疏散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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