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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西南政法大学考研新生奖学金评定解读

  为了方便各位新生了解我校研究生全额奖学金与新生奖学金评定的规则,根据《西南政法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和《西南政法大学关于全额奖学金与新生奖学金评定有关问题的解释》,将研究生全额奖学金与新生奖学金评定的相关制度进行梳理和解读。
  一、接收为西政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含支教团推荐免试生)
  获得硕士研究生全额奖学金资格。

  二、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被西政录取,录取类别是“非定向”
  1.奖学金排名的依据
  报考学科复试时未分组,按学科考试总成绩排序;报考学科复试分小组进行,按各个复试小组的分组考试总成绩排序(复试分组考试总成绩排序已于复试结束后张贴于五教学楼研究生招生公告栏)。
  考试总成绩是按《硕士研究生考试复试规则》中规定的初试与复试加权计算,即研究生招生网上公示的拟录取考生的考试总成绩。
  2.所报考的学科或所参加的复试小组录取的第一志愿人数超过10人(含10人)
  考试总成绩学科或复试小组排名前10%(不超过10%)可获得全额奖学金资格,考试总成绩学科或复试小组排名前50%(不超过50%)可获得新生奖学金资格。
  3.所报考的学科或所参加的复试小组录取的第一志愿人数不足10人
  考试总成绩学科或复试小组排名前50%(不超过50%)获得新生奖学金资格。
  4.同一复试小组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全部包含在同一奖学金等级内。

  三、博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
  博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仅对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进行奖励。“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为报考博士研究生当年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即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证书的取得时间在报考当年1月1日至8月31日之间。

  四、奖学金额度
  全额奖学金奖励在读期间标准学制年限的全部学费(三年制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奖励三年学费,两年制硕士研究生奖励两年学费)。
  新生奖学金奖励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第一年学费。
  五、不能获得新生奖学金和全额奖学金的情形
  录取类别为“定向”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不参与全额奖学金与新生学业奖学金评定。
  硕士研究生录取为“定向”不能参评的具体情形为:
  (一)公共管理专业学位考生的录取类别为“定向”,不参与评定;
  (二)单独考试考生录取类别为“定向”,不参与评定;
  (三)报考其它各学科及专业学位的考生自主选择“定向”培养类别的,若其考试总成绩位于所在学科复试组排序前50%以内,视为自动放弃相应等级的奖学金资格,放弃的奖学金名额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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