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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民族大学200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西南民族大学是一所包括文、史、哲、经、管、法、理、工、农等学科门类的多科性民族高等学校,建立于1951年,是在周恩来、邓小平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亲自关怀下最早建立的民族院校之一,由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主管。

  学校座落在天府之国的成都,与闻名中外的武候祠毗邻。现设有19个学院和1系1部,有教授、副教授近500人,1986年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03年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现有博士点2个,硕士点42个,分属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九大学科门类。

  “民族学”博士点2003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建立。由我校与中国藏学研究中心联合申报并共建,主要培养民族学包括藏学、彝学、民族理论与政策等方向的高级研究人才。

  民族学一直是西南民族大学重点建设的学科,现为国家民委重点学科。早在学校创建之初,就有一批著名学者到校任教并开展民族学研究工作,确立了学校的主要科研方向并形成优良传统。现有一批专家教授长期深入藏、彝、羌、苗等民族地区考察调研,从事西南少数民族历史、语言、文化、宗教、哲学、经济的研究,特别是在藏学、彝学等方面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形成了突出的学科特色和优势。先后建立了民族学、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中国少数民族经济、中国少数民族史、中国少数民族艺术五个硕士点,相关硕士点如宗教学、民俗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中国哲学、法学理论等也开设了藏、彝等民族的研究方向,对民族学博士生培养形成了有力的学科支撑。

  中国藏学研究中心是国家级学术研究机构,位于北京,现设有社会经济、历史、宗教、当代四个研究所,有中国藏学出版社、图书资料馆、大藏经对勘局等机构,主办有《中国藏学》学术刊物,集中了一批知名藏学家和具有博士学位的中青年学者。负有协调全国藏学研究的重要任务,是我国藏学研究走向世界的主要桥梁。我校与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共建民族学博士点,联合培养博士生,使双方的特长和优势得以充分发挥,形成优势互补。学校的强项在于强有力的学科支撑、丰富的研究生培养经验、完善的教学管理体系和体制;中国藏学研究中心的强项在于高起点、高水平的科研项目多、经费足、两个单位联合培养,实行双导师制。博士生先在学校研修课程,打好专业基础后,可以参与中国藏学研究中心的课题,开展实际研究工作。

  “中国少数民族经济”博士点2005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建立。导师队伍由一批在中国少数民族经济、旅游经济学、区域经济学、发展经济学方面学术造诣深的专家学者组成,在民族经济理论、民族地区旅游经济发展和民族区域经济研究方面处于国际或国内较高水平,形成了突出的区域特色和优势。近年来出版学术专著40余部,在核心、CSSCI和国内外学术会议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300余篇,获省部级奖11项,目前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7项,省部级项目20多项。

  “中国少数民族经济”博士点以为少数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培养中国少数民族经济方面的高级复合性专门人才为目的。下设中国少数民族经济理论与经济发展、西南民族地区旅游经济发展和西部民族地区区域经济等方向。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后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身体健康(符合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6.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三、报名及考试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08年3月16日至31日;考试时间:2008年5月10、11日。

  2.报名地点:西南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3.考试地点:西南民族大学(老校区)

  4.   报名方式另行通知(参见西南民族大学研究生部网页www.swun.cnwww.swun.edu.cn)

  四、报名手续

  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需按我校要求办理报名手续,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我校研究生部提交下列材料:

  1.填写好的西南民族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2.专家推荐书;

  3.硕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或证明书;

  4. 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和评议书;

  5.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提交的材料。

  (1)已完成硕士学位课程,并由培养单位出具硕士学位课程成绩证明(原件);
  (2)近4年来以第一作者在相关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
  (3)学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

  五、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初试的笔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课(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申请免试)、外国语(外语听力测试在复试中进行)和两门业务课;复试:所有考生必须参加复试,为免去考生多次往返的不便,初试和复试同步进行。

  六、录取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硕士(学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七、其他

  1.   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考生以及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硕士生、现正在履行合同服务期在职人员考生,必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委托、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2.   本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为预计招生人数,包括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定向)招生人数、国家计划外(委托培养、自筹经费)招生人数。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人数为准。招生人数不以方向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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