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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西南大学考研推荐免试办法


  一、申请条件
  1、获得所在院校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申请、接收程序
  我校各专业均可招收一定名额的推免生,招收专业请查询我校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网址:http://yanzhao.swu.edu.cn)。我校鼓励西部高校研究生招生交流协会(西北工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西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重庆大学、西南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四川大学、四川农业大学、广西大学、兰州大学、云南大学、贵州大学、昆明理工大学)会员单位的免(初)试生在符合彼此接收要求之下互推互接。
  (一)提交、接收申请材料
  具有推免生资格的考生,于2008年10月12日前向我校相关学院(研究所、中心)提出报考申请,填写《2009年推免生报考西南大学硕士研究生申请表》。申请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加盖省级招办公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2)本科培养单位证明其具有免(初)试报考硕士研究生资格的函件,加盖教务处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3)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复试提供原件);(4)本人详细简历(包括本科专业背景、学习科研情况等);(5)(如果有)国家英语四、六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复试提供原件);(6)(如果有)发表论文的复印件(复试提供原件);(7)(如果有)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复试提供原件)。
  (二)审查申请材料,确定复试名单
  招生学院(研究所、中心)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所、中心)推免生接收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对推免生申请者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评议,并于10月15日至16日确定复试名单,向推免申请者发出复试或不予接收复试的通知,10月16日下午5:00前各学院(研究生、中心)将复试名单一式两份交研招办。没有《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的申请者不得受理其申请。在符合本单位推免生接收基本要求和培养目标的前提下,鼓励跨校、跨专业接收推免生。
  (三)复试、体检和公示
  招生学院(研究所、中心)于10月18-19日对具有复试资格的申请者进行复试和安排体检。复试时验证申请者学生证、身份证及其它辅助材料证件原件。复试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于10月20日将《西南大学各学院(研究所、中心)接收推免生汇总表》和《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校于10月23至29日在研招网上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未经复试的推免生申请者不得录取。
  复试按我校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要求进行,可采用以下几种方式:
  1.笔试
  主要为专业课测试。
  2.实践(实验)能力考核
  条件许可的单位应单独组织进行。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面试
  具体要求:
  (1)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
  (3)每个复试小组还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
  (4)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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