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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西南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结合《西南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管理。

  (二)复试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小组:负责检查监督复试录取工作有关规定的落实情况。

  (三)招生复试小组:具体实施面试和实践能力等的考核。

  二、复试安排

  (一)各专业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数

030101

法学理论

7

030103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9

030104

刑法学

6

030105

民商法学

7

030107

经济法学

6

030109

国际法学

5

035101

法律(非法学)

62

035102

法律(法学)

20


  本单位有权根据生源质量、生源数量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

  (二)考生复试资格

  各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西南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

  (三)复试名单公示

  复试名单在西南大学法学院网站公示(http://law.swu.edu.cn/s/law/tzgg0/20200512/4109257.html)。

  (四)复试方式及平台

  1.方式及平台

  复试方式:网络远程复试。

  复试平台: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登录地址为https://bm.chsi.com.cn/ycms/stu/;以下简称“复试系统”)。

  复试备用平台:腾讯会议。请提前在电脑和手机下载、安装腾讯会议。

  2.复试系统使用特别注意事项

  (1)提前熟悉复试操作平台。请提前下载安装复试系统软件,推荐使用带摄像头的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外接高清摄像头)进行复试,并安装最新版Chrome浏览器。iOS用户请使用Safari最新版浏览器;安卓用户请使用Chrome最新浏览器。

  复试系统操作流程如下:

  ①下载安装;②注册登录;③实人验证;④阅读系统须知;⑤选择报考学校;⑥确认准考信息、承诺书;⑦交费;⑧选择面试考场;⑨进入考场前实人验证;⑩远程复试。

  (2)考生端设备要求。考生端必须实行双机位(有高清摄像头的电脑+手机,或双手机,或有高清摄像头的双电脑)、双网络(有线网络或wifi、手机4G网络)。使用手机的考生请准备固定手机的支架。请确保设备有足够电量。不得使用耳塞等视听设备。

  详细注意事项请参见《西南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http://yz.swu.edu.cn/s/yanzhao/news1/20200511/4108740.html),请各位考生认真阅读。

  (五)复试小组成员的遴选

  复试小组组长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具体参与复试工作的小组成员名单,在复试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小组的监督下随机抽取。

  (六)复试工作人员的培训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复试工作人员参加政策、业务、纪律培训。

  三、复试环节

  (一)复试资格审核

  已于5月5日前按要求将资格审查材料发送至西南大学法学院指定邮箱的,不再提交。

  调剂申请被我院接收的考生须于2020年5月22日12点前提供以下材料(电子材料):大学学习成绩单(加盖公章),《西南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思想政治考核自评表》、本人准考证扫描件、身份证扫描件、学生证扫描件(往届毕业生提供学位证、毕业证扫描件)、科研成果证明材料(论文请提供全文,著作需将封面、版权页、目录做成一个PDF文档;文件统一命名为专业-姓名-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大学英语四六级、大学英语专业四八级、托福、雅思等,统一命名为专业-姓名-外语水平证明材料)、享受优惠政策考生所需的辅助材料和应急联系方式等各项材料。资格审查材料汇总(电子版)统一命名为“准考证号-专业-姓名-电子审核材料”,发送至shuleizhaswu@163.com。

  学院将对考生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二)复试系统测试

  考生应提前准备好设备(包括电脑、手机、固定手机的支架),选定合适的场所,分方向在复试测试考场(请不要进入正式考场,测试考场名带有“测试”二字,如“法学理论测试组”)中进行复试系统模拟测试。

  1.首次测试时间

法学理论

第一志愿考生:51614:00-16:00

调剂生:5211430-1630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第一志愿考生:51614:00-16:00

调剂生:5211430-1630

民商法学

51614:00-16:00

刑法学

第一志愿考生:51616:00-18:00

调剂生:5211630-1830

经济法学

第一志愿考生:51616:00-18:00

调剂生:5211630-1830

国际法学

第一志愿考生:51616:00-18:00

调剂生:5211630-1830

法律(非法学)

5月169:00-12:00

法律(法学)

5169:00-12:00


  2.复试前确认(复试系统、紧急电话)

法学理论

52214:00-16:00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52214:00-16:00

民商法学

52216:00-18:00

刑法学

52216:00-18:00

经济法学

52216:00-18:00

国际法学

52216:00-18:00

法律(非法学)

5月229:00-12:00

法律(法学)

5229:00-12:00


  以上时间均为计划时间,实际测试、确认过程中可能会因网络等情况而出现延误或有微调,请各位考生耐心配合测试、确认工作。

  (三)复试缴费

  5月18日起,考生可进入复试系统缴纳复试费;调剂生在调剂名单公示后进入复试系统缴纳复试费。

  四、面试环节

  (一)面试流程

  面试环节包括复试科目口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专业及综合素质测试三个环节。三个环节连续进行。面试顺序在复试科目口试前随机确定。

  考生应于本组面试开始时间前45分钟进入复试系统指定考场进行面试报到。报到时应携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备查。

  考生应根据指令在视频前出示身份证、准考证,拿着摄像头环视一周,便于考官查看复试环境。考生在复试过程中双手放于桌面,一个设备置于考生正前方,一个设备置于考生侧后方,便于考官全程督查考生。

  面试当天考生操作流程如下:

时间节点

具体要求

考前45分钟

登陆复试平台,完成实人认证,查阅系统须知及考试信息。

考前30分钟

确认准考信息,签署诚信承诺书。

考前20分钟

进入复试考场页面,查看考试信息,复试顺序,按要求候场。

轮到本人前15分钟

调试话筒、摄像头等设备,确保使用正常,保证手机、笔记本电量充足。

轮到本人前10分钟

根据复试小组秘书要求做好准备,清空复试环境内与复试有关的书籍、物品、人员,不可随意离开。

复试开始

接受复试邀请,进入复试环节,根据复试专家要求完成复试。

复试结束

退出复试考场,完成复试。


  (二)复试科目口试

  1.原笔试内容转为线上口试方式进行。复试时随机抽取试题让考生作答,由复试小组成员独立给出评分。口试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专家将根据考生整体表现按百分制评分。

  2.同等学力加试考核内容满分为100分,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小组成员就加试科目内容对考生直接提问。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

  3.法学硕士考生复试科目

专业

口试(原笔试)科目

同等学力加试

法学理论

现代西方法理学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国际私法学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宪法学

民商法学

商法学

刑法学

刑事诉讼法学

经济法学

经济法学

国际法学

国际法学


  4.法律硕士考生复试科目

专业

口试(原笔试)科目

同等学力加试

法律硕士(法学)

民事诉讼法学(50分)

经济法学(50分)

商法学、刑事诉讼法学

法律硕士(非法学)


  (三)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主要考核考生英语听说能力,采取口试方式进行。复试时随机抽取试题,由专家读题。考生听取考题后作答;如有必要,专家可与考生进一步交流。口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分钟。专家将根据考生整体表现按百分制评分。

  (四)专业及综合素质测试

  采取考生材料审阅与线上面试方式进行。复试小组在审阅考生材料的基础上,结合线上远程面试情况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面试题目随机抽取;考生在听取题目后作答。复试小组可以结合考生材料、回答情况与考生进一步交流。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2分钟。专家将根据考生整体表现按百分制评分。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学校通过复试考察、调取拟录取考生档案、现实表现,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五、面试时间

  (一)法律硕士面试开始时间

  2020年5月23日上午9:00

  (二)法学硕士面试开始时间

  2020年5月24日上午8:30,经济法学、刑法学、国际法学

  2020年5月24日下午14:30,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

  六、复试内容及标准

  (一)复试计分

  1.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分为6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同等学历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

100%)

专业素质和能力(70%)

复试科目口试(40%)

专业面试(30%)

综合素质和能力(20%

面试(20%)

外语测试(10%)

外语听力、口语测试(10%


  (二)复试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70%)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外语听力、口语测试(10%)

  3.综合素质和能力(20%)

  (1)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心理测评,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心理健康等方面。考核方式为审查考生现实表现材料,并对考生进行以面试为主要方式的直接考核,政考及心理测评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4)人文素养;

  (5)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七、综合成绩计算与拟录名单确定

  (一)综合成绩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按相应权重相加之和,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绩=(考生初试总分÷初试总分满分)×100×70%+复试成绩(百分制)×30%

  (二)同一专业参加复试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下达的录取名额确定拟录名单,将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如考生主动放弃,应提供书面申请。

  (三)经西南大学研究生院审核后的拟录取名单将在西南大学法学院主页上进行公示(http://law.swu.edu.cn/)。

  八、体检

  体检工作在考生被拟录取后进行。考生自行到二甲以上医院体检,将体检报告扫描后发送至shuleizhaswu@163.com。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学术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九、复试的监督和复议的具体办法和形式

  (一)复试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小组负责复试的监督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考生对复试和拟录取情况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复试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小组提出书面申请,由复试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小组核查后向考生反馈结果。

  (三)考生监督电话:************

  十、复试细则的公布

  本办法将于2020年5月15日在西南大学法学院主页(http://law.swu.edu.cn/)公布。

  西南大学法学院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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