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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交通大学机械工程学院2015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西南交通大学2015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2015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周仲荣
  副组长:刘启跃
  成员:李芾 李人宪 程文明 傅攀 雷波

  二、2015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工作小组
  组长:关秦川
  副组长:李毅
  成员:沙晓雪 李君 余卉 崔艳鹭

  三、复试办法(差额复试)
  1.复试人选基本要求
  1、参加西南交通大学机械工程学院综合考试选拔合格、且符合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
  2、080201机械制造及自动化、080202机械电子工程、080203机械设计及理论、080204车辆工程、0802Z1城市轨道交通技术与装备专业第一志愿初试成绩在330分(含330分)以上,单科成绩须满足教育部《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A类考生要求。
  3、085201机械工程、085234车辆工程专业第一志愿初试成绩在320分(含320分)以上,单科成绩须满足教育部《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A类考生要求。
  4、080400仪器科学与技术专业第一志愿初试成绩在280分(含280分)以上,单科成绩须满足教育部《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A类考生要求。
  5、085203仪器仪表工程专业第一志愿初试成绩在280分(含280分)以上,单科成绩须满足教育部《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A类考生要求。
  6、080703动力机械及工程专业第一志愿初试成绩在275分(含275分)以上,单科成绩须满足教育部《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A类考生要求。
  7、081404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专业第一志愿初试成绩在330分(含330分)以上,单科成绩须满足教育部《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A类考生要求。
  2.复试方式及内容
  复试方式:笔试加面试
  (1)笔试:
  ○1仪器科学与技术专业、仪器仪表工程专业
  考试科目:精密测控与系统(含专业英语阅读)
  考试内容:按要求设计一个简单的测控系统方案,内容包括传感器的选择、信号处理原理控制系统的设计原理;
  参考书目:《精密测控与系统》,董永贵;李庆祥主编,清华大学出版社。
  注:非本专业的学生可选考:机械工程概论(含专业英语阅读)
  ②供热、供燃气、通风与空调工程专业
  考试科目:暖通空调(含专业英语阅读)
  考试内容:热负荷,冷负荷、湿负荷原理与计算,焓湿图应用:空调水系统,定风量全空气系统,空气――水系统,变风量气空气系统,室内气流分布,建筑节能
  参考书目:《暖通空调》,陆亚俊主编,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注:非本专业的学生可选考:机械工程概论(含专业英语阅读)
  ③其他专业
  考试科目:机械工程概论(含专业英语阅读)
  主要内容:机械设计及现代设计方法、先进制造技术
  参考书目:《机械工程概论》,宗培言丛东华主编,机械工业出版社。
  (2)面试(口试):外语能力、专业综合能力等面试
  面试(口试)成绩评分办法:
  外语能力占20分;科研成果创新能力社会实践占20分;思想品德人文素养特殊才能占20分;基础知识占20分;专业知识占20分。
  (3)同等学力加试:按招生简章规定加试考试科目(低于60分不得录取)。
  3、复试程序、时间、地点(九里校区)
  资格审查:2015年3月25日下午2:30开始地点:2206#
  笔试:2015年3月26日下午2:30-4:00地点:4104420942184318
  面试:2015年3月27日上午9:00开始、具体地点待定。
  4、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面试50%+笔试50%
  复试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一律不得录取。

  五、考生调剂复试基本要求
  1、接收本科就读于"985工程"学校的考生(包括第一志愿报考或未报考我校的考生)调剂复试申请,初试成绩总分290分以上。
  2、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复试考生,可以调剂到学院085201机械工程、085234车辆工程专业。
  3、调剂复试的其他要求须满足《西南交通大学关于2015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的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
  4、调剂时间:
  1.校外985考生调剂截止时间:2015年3月20日17:00
  2.院内考生调剂截止时间:2015年3月30日17:00

  六、拟录取
  1、拟录取原则
  根据学校指标,初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为基准,按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录取。(低于60分不得录取)
  2、拟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计分办法:考生的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进行加权作为最终考试成绩(其中初试成绩占
  30%,复试成绩占70%)。复试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录取。
  综合总成绩=初试成绩÷5×0.3+复试成绩×0.7

  七、其他
  举报电话:87600694
  举报信箱:yjfeng@home.swj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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