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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西南林业大学考研自主命题范围成绩复核办法

  按照《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对研究生招生单位自主命题范围考试有关要求及制定成绩复核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招考院〔2015〕第163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招生自主命题范围考试成绩复核工作,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指的自主命题范围,为博士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和复试中的自主命题科目。

  第二条自主命题范围考试成绩复核工作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安排。初试自主命题科目成绩复核,由研究生院、纪检监察审计处、相关学院和评卷工作组负责实施;复试自主命题科目的成绩复核,由相关学院负责实施。

  第三条成绩复核申请时间

  1.初试自主命题科目成绩复核申请时间,在云南省招生考试院规定时间范围内,以西南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时间为准。

  2.复试自主命题科目成绩复核申请时间,为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

  第四条成绩复核实施流程

  (一)初试自主命题科目成绩复核

  1.考生对本人初试自主命题科目成绩有异议的,可于我校公布的成绩复核申请时间内,向我校研究生院提出申请,填写《云南省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复核申请表》(附件1),并将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复印件提交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我校不予受理。

  2.我校收到考生成绩复核申请后,将按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成绩复核。

  3.成绩复核仅限于复查考生答卷是否存在有漏评、加分、统分、登分错误等情况,不予重新评阅答卷。

  4.成绩复核中如发现漏判、成绩累加、登分有误的,按有关规定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审核批准后方可改动成绩。

  5.成绩复核结果将在云南省招生考试院规定时间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书面等方式通知考生本人。

  (二)复试自主命题科目成绩复核

  1.考生对本人复试自主命题科目成绩有异议的,可于成绩发布之日起3日内,向所在复试学院提出申请,填写《西南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自主命题范围考试复试成绩复核申请表》(附件2),并将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复印件提交到相关复试学院。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我校不予受理。

  2.我校收到考生成绩复核申请后,将按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复核。

  3.成绩复核仅限于复查考生答卷是否存在有漏评、加分、统分、登分错误等情况,不予重新评阅答卷。

  4.成绩复核过程中如发现漏判、成绩累计、登分有误的,由相关学院出具修改报告(加盖公章),连同试卷及相关材料(经评卷组组长、相关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报研究生院审核批准后方可改动成绩。

  5.成绩复核结果将在收到考生成绩复核申请之日起3日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书面等方式通知考生本人。

  第五条成绩复核后的成绩为最终成绩,不再受理考生的再次复核申请。

  第六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七条本办法由西南林业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附件1:云南省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复核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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