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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工业大学2006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申请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表现,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身心健康;

  2、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设置研究生院的高校2006届普教本科毕业生,并取得所在学校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

  3、成绩优秀,并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二、申请者需提供的材料:

  1、所在学校交无部门或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出据的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证明;

  2、沈阳工业大学2006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点击下载,A4纸打印);

  3、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并加盖学校交无部门公章;

  4、在学期间曾从事过的科技活动、获奖或突出表现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教务或所在院系部门公章);

  5、国家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教务部门公章。

  三、申请程序:

  1、申请人请到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学院主页查阅研究生招生说明及专业目录,下载申请表;

  2、于10月9日以前将填好的全部申请资料(统一用A4纸)寄达或送至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过期不再受理申请;

  3、我校将对申请者材料进行初审,并及时将结果予以通报;

  4、经我校研招办和相关学院对申请人材料审评后,于2005年10月8日前通知评审合格的申请人来我校进行复试,择优录取;

  5、推免生复试时间为10月11日上午,具体复试地点及安排到研究生招生办查询;

  6、我校对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外校优秀普教本课应届毕业生发给接收函;

  7、拟录取考生需办理正式报名手续(2005年10月10日至31日网上报名,11月10日至14日到报名点现场确认),同时到本科所在学校领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加盖公章的推荐免试硕士生报名表,并于2005年11月20日前将加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公章的推荐免试硕士生报名表寄至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和无推荐免试报名表者不予录取;

  8、如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人免试资格;

  9、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第四学年政治表现和学业成绩不符合推荐条件的,将被取消推荐免试生资格。

  四、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南十三路1号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25691237

  传真:024-2569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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