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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工业大学2006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说明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现将我校 2006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做如下说明。

一、被推荐考生在填报推荐免试材料时,须同时填写《推荐免试复试选考单》,确认选考复试专业课及外国语语种,并按规定时间( 9月27日15:00前)前携本人身份证送交研究生招生办。

二、推荐免试复试由三部分组成:

考试科目 权重 考试用时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考试组织 
综合面试 8/15 依教务
处安排 
依教务
处安排 
依教务
处安排 
该项分值由推免考核最终成绩折算 
专业课笔试 5/15 90分钟 10月11日
具体时间待定 
研究生学院安排 研究生学院统一组织 
外语听力测试 2/15 30分钟 10月11日
具体时间待定 
研究生学院安排 研究生学院统一组织 

三、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测试和综合面试单项分值均为 100分,复试总成绩按单项成绩与权重乘积之和记,满分为150分,不单独考查单项小分,总分90分为复试合格。

四、推荐免试复试为等额复试,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缺额由各学院推荐免试考核专家小组根据考核成绩排序推荐递补。递补推荐免试生参加二次复试,成绩必须合格。

五、复试成绩合格推荐免试生于 10月14日到校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及相应处理办法依教育部相关规定为准。

六、推荐免试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免试研究生在校园网公布一周。

七、在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将对获得拟录取资格的免试生按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

1、完成本科教学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和实习)的学分要求。

2、毕业论文和实习成绩必须为“良”或“良”以上。

3、取得拟录取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

4、自取得拟录取资格至复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八、接收校外推免生时间截至 10月10日,申请人需持本校推荐免试全部原件,参加我校统一复试,综合面试由所在学科专业推荐免试考核专家小组于10月14日前完成。接收校外推免生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占生源学校招生指标。

九、本复试说明由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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