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科技大学硕士专业介绍:动力工程(在职)
动力工程 (430107) 一、培养目标 培养从事动力工程领域科学研究与开发应用、工程设计与实施、
动力工程(在职) 430107
一、培养目标
培养从事动力工程领域科学研究与开发应用、工程设计与实施、技术攻关与技术改造、新技术推广与应用、工程规划与管理等方面,紧密联系能源转换、传输与利用、工艺工程节能和污染物质排放控制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动力工程领域工程硕士应当在本学科内掌握必要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了解本学科相关技术的发展状况,能够熟练地阅读专业外文资料,具有较强的独立担负工程技术工作和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包括掌握热工设备、能源转换和动力装置的工作原理及其设计制造和试验研究的方法和技能,掌握对生产工艺、过程热工和设备进行检测与控制的原理及方法,能够对热工和环境问题进行理论分析、试验研究和经济评价。
二、培养方式
进校不离岗,企业与学校共同培养。
三、学制
2.5-5年。
四、培养要求
1.实行学分制,完成学业应至少修满28学分;其中学位课至少16学分。
2.实行双导师制。
3.论文阶段由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共同指导。
4.该领域当年录取人数少于10人时,按全日制工程硕士培养方案培养。
五、学位论文
1.学位论文的选题应来自于本工程领域实践,并与本人本职工作联系紧密。
2.论文内容应注重在解决本工程领域实际问题上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应用价值。
3.论文的工作程序至少应包括开题、中期检查、预答辩、答辩等过程。其中,论文自开题后的实际工作时间不应少于一年。
4.论文指导实行双导师制,选题、开题、答辩均需校、企业导师共同参与并签署书面意见。
5.论文应有2位专家评阅,其中一位是校外专家。
6.答辩委员会由5-7位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一位企业的专家。
六、学位授予
完成课程学习,学位课修满16学分,总学分修满28学分或以上;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工程硕士研究生,符合授予学位条件者,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