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科技大学2008年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为挖掘优秀生源,提高我校硕士生生源质量,引入竞争机制,鼓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选拔德才兼备的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是一项有效措施。为体现此项工作的严肃性,公平、公开、
为挖掘优秀生源,提高我校硕士生生源质量,引入竞争机制,鼓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选拔德才兼备的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是一项有效措施。为体现此项工作的严肃性,公平、公开、公正的选拔拔尖人才,特做以下规定:
一、推荐条件
1.基本条件
①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母校、热爱自己所学的专业,有社会责任感和竞争意识。
②品学兼优,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诚实守信,遵守校纪校规。
③主干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名列本院系或本专业前茅(一般为前五名),不得有重修和违纪记录。
④国家六级英语考试成绩达到总分的60%以上(学小语种、专升本、第二学位和独立学院、职教学院学生不在推荐范围)。
⑤自学能力、分析问题能力及动手能力较强,心理健康,勤于学习,学风端正,善于思考,有创新意识。
⑥身体健康,能胜任研究生的学习任务。
2.凡获全国“挑战杯”、“数学建摸竞赛”、“电子设计竞赛”第二奖励级别及其以上奖励的参赛者,且国家四级英语考试成绩达到总分的60%以上。
3.完成教改班学习成绩合格,且符合上述基本条件者。
4.基本符合上述基本条件的党员学生,学习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在30%以内,符合学校用人规定,自愿保留两年入学资格,留校任辅导员者,条件可适度放宽。所占名额根据当年教育部下达的推免计划而定。
二、推荐名额
被推荐的免试生人数以当年教育部下达的推免计划为准。
三、推荐免试生工作程序
1.每年9月中旬学校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校领导、研究生部主任、纪检委、研招办组成学校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主管研究生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研究生部主任、纪检委领导任副组长,其他人员为小组成员。各学院学术委员会成员、总支书记和副书记、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研究生秘书、班主任、辅导员、任课教师等有关人员组成学院推荐免试生工作小组。
2.同时各学院符合条件的学生(含教改班学生)应向本学院提交参加推免申请,填写推免申请表。9月中旬由各学院推荐免试生工作小组,负责对申请参加推免的学生的综合素质、学习成绩按照基本条件进行分析排队,提出初步名单;保留资格留校任辅导员的推荐免试工作由学生工作部按规定推荐选拔,提出初步名单;9月下旬报研究生招生办审核。
3.9月下旬-10月上旬,校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初步名单中的候选人(各学院按本学院推荐名额的110%推荐)进行英语测试和专业综合面试。对考试和审查合格者择优,确定初步名单(按推荐名额),张第一榜公示名单,广泛征求师生意见。
4.将教师及学生对第一榜公示名单的意见返回各学院复议、纠正。同时组织学生体检,结合体检情况和意见复议情况,院系推荐工作小组提出新的推免名单报校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合格后于10月中旬张第二榜公示名单。
5.第二榜推荐名单无异议后,报学校批准。组织被推荐者填写《推荐免试生登记表》、留校任辅导员者与人事处签订工作协议,并交校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查。10月中下旬由研招办报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审批备案。
6.省考试管理中心审批后,张第三榜公布,推荐名单确定。
7.被推荐的免试生应在当年10月参加网上报名,11月10—14日到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现场报名。
8.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或受到处分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推荐免试生的待遇及诚信约定
1.凡填写《推荐免试生登记表》、与人事处签订工作协议的免试生,均须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签订诚信协议,并向学校缴纳诚信保证金2000元/人。名单上报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备案后进入学校本年度硕士招生录取名单。若有违反诚信协议,不来报到者或有其他违约情形,保证金不予退还。
2.所有推荐免试的研究生待遇按照《陕西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及培养费实施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