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程技术大学2014年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 2013年获得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且学校同意申请者推荐到我校,同时必
一、招生对象
2013年获得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且学校同意申请者推荐到我校,同时必须占用申请者所在学校的推免指标。
二、申请材料
1、《上海工程技术大学2014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一式两份;
2、本科成绩单1份,要求加盖学生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3、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4、国家英语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
5、申请者有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可提交复印件;
6、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其它材料。
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免试资格,责任由申请者自负。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三、申请流程
申请者备齐申请材料后于2013年10月15日之前,寄送到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研究生处,逾期不再接收申请。
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经研究生处招生办审核合格后,统一汇总,转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于2013年10月将通知初评审合格的申请人来我校参加复试。复试通过并同意接受的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生,还须持我校的接收函,到所在学校教务处领取当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加盖公章)的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推荐免试生专用),无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登记表及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的同学不能被录取。请于2013年11月10日前将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推荐免试生专用)寄送到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研究生处。
四、网上报名
被我校接受的外校免试研究生申请者于2013年10月15—10月31日到http://yz.chsi.com.cn凭申请者学校提供的免试校验码进行网上报名,并于11月10日—14日在当地省市招生主管部门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正式报名信息确认、交费、数码图像的采集等手续。
五、联系地址及电话
通讯地址: 上海龙腾路333号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研究生处
邮政编码: 201620
电话/传真:************
E-mail :gcdyzb@163.com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研究生处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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