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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接收2009年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报名须知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接收2009年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报名须知

  一、招生对象
  获得学校2009年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且学校同意申请者推荐到我校,同时必须占用申请者所在学校的推免指标。
  二、申请材料
  1.《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接收2009年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2份;
  2.本科成绩单1份,要求加盖学生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3.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4.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或新考试体制下CET考试成绩单;
  5.申请者有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可提交复印件。
  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免试资格,责任由申请者自负。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三、申请流程
  申请者备齐申请材料后于2008年10月10日之前,寄送到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研究生处,逾期不再接收申请。
  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经研究生处招生办审核合格后,统一汇总,转各院导师组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于2008年10月中旬通知初评合格的申请人来我校参加复试。复试通过并同意接受的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生,还须持我校的接收函,到所在学校教务处领取当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加盖公章)的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推荐免试生专用),无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登记表及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的同学不能被录取。请于2008年11月30日前将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推荐免试生专用)寄送到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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