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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苏州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苏州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和江苏省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现有28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一级学科专业学位博士点、5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以及24个专业学位硕士点、29个博士后流动站,苏州大学已发展成为一所拥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十二大学科门类,具有相当规模,基础较为雄厚,办学效益显著,在国内外具有知名度的地方综合性大学。

  为做好我校2019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教育部、省教育考试院及我校有关文件要求,特制订本简章。

  一、组织实施

  1.研究生院在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学校推免生接收工作;

  2.各基层研究生招生单位在本单位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统筹领导下开展接收推免生的复试与录取工作,集体议事、集体决定,制定本单位的复试方案,审查推免生的申请资格,确定复试名单,组织复试,拟定接收名单;

  3.学校纪委办、监察处对复试与录取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二、接收专业

  请参加《苏州大学2019年招收推免攻读硕士研究生专业一览表》。

  三、接收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2019届毕业生,获得母校推荐免试资格;

  2.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四、工作程序

  (一)报名申请

  1.9月16日前,推免生可登录“苏州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网上申请系统”(http://xwyssq.yjs.suda.edu.cn/bm/)进行预报名。

  2.9月28日,所有推免生(包括预报名的推免生)务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写申请信息。

  (二)复试通知

  1.各基层研究生招生单位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推免生发出同意复试的通知,同时通过电话或邮件等多种方式通知推免生参加复试。

  2.推免生须即时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回复,未在各基层研究生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回复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三)待录取通知

  1.各基层研究生招生单位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推免生发出待录取通知,同时通过电话或邮件等多种方式通知推免生。

  2.推免生须即时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回复,未在各基层研究生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回复者,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五、复试

  (一)复试是考察推免研究生是否符合硕士生培养要求的重要环节,是加强对推免生外语水平、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精神、综合素质、培养潜力和政治觉悟的全面考核。

  (二)复试形式由各基层研究生招生单位自定,包括综合素质、外语、专业知识和专业实验技能等的考核,主要考核学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和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三)推免生需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提供并上交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参加复试。

  (四)各基层研究生招生单位可多批次、多形式组织复试。

  (五)复试成绩以百分制记分,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

  六、录取

  (一)各基层研究生招生单位根据招生计划和推免生的复试成绩提出各专业拟接收推免生名单,经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后,正式确定接收推免生名单。

  (二)我校推免生接收推免生工作原则上截止到9月30日。

  七、信息公开

  推免生接收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接收推免生的条件、程序、结果等信息将及时公布。各基层研究生招生单位推免生接收工作的复试录取办法报研究生院备案并在各单位网站上公布;拟接收名单(含姓名、接收专业等)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后在网站上公示;咨询申诉渠道等重要信息及时在各基层研究生招生单位网站公布。

  学校设立举报电话:*************、65227656,电子邮箱:sdyzb@suda.edu.cn。为更好地处理举报问题,来电来信举报者须实名制。

  八、其他说明

  1.被录取的推免生在读研期间,学业奖学金第一年享受一等及以上奖学金。经导师和学院推荐,可优先申请博士候选人培养计划、硕博连读,可优先推荐国家公派留学项目、参加国内的学术会议和赴国外参加学术交流活动。(有关基层研究生招生单位已出台接收推免生的相关优惠政策,详见研究生院网站上的公告和各单位具体通告)

  2.外校推荐免试生占原推荐学校的推荐指标,占我校2019年各基层研究生招生单位的招生计划指标。

  3.各基层研究生招生单位联系方式:

编号

基层招生单位

联系电话

编号

基层招生单位

联系电话

001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除MPA外)

************

002

东吴商学院(除MBA外)

************

001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MPA中心

************

002

东吴商学院(MBA中心)

************

003

 王健法学院

************

004

教育学院/教育科学研究院

************

005

 体育学院

************

006

文学院

************

007

 传媒学院

************

008

艺术学院

************

009

 社会学院

************

010

外国语学院

************

011

 数学科学学院

************

012

金融工程研究中心

************

013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

014

沙钢钢铁学院

************

015

 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部

************

016

功能纳米与软物质研究院

************

017

 电子信息学院

************

018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019

 机电工程学院

************

020

轨道交通学院

************

021

 纺织与服装工程学院

************

022

金螳螂建筑学院

************

023

 医学部

************

024

附属儿童医院

************

025

 附属第一医院

 附属第二医院

 附属第三医院

************

       ************

       ************

026

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

************

027

 护理学院

************

028

音乐学院

************

029

 能源学院       ************

030

马克思主义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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