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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汕头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招生简章

    汕头大学是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广东省属“211工程”重点建设综合性大学,是教育部、广东省、李嘉诚基金会三方共建的高等院校,也是全球唯一一 所由私人基金会——李嘉诚基金会持续资助的公立大学。经过近三十年的努力,汕头大学已形成了完整的从本科生到博士研究生的人才培养体系。汕头大学将致力于 建设成具现代大学的优质管理体制和卓越教育,国内先进、国际知名的高水平大学。
     MPA教育
   MPA是公共管理硕士(MasterofPublicAdministration)专业学位的英文简称,是以公共管理学科为基础的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 教育,其目的是为政府部门、非政府公共机构及企业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招生对象是政府机关、司法机关和事业单位(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部 门),以及非政府组织和企业中从事与政府工作有关、具有一定实践经验的在职人员。
  汕头大学是全国第五批MPA培养院校。2010年经教育部审 核批准,2011年开始招生办学。汕头大学法学院是MPA项目的依托单位。法学院现有公共管理系和法律系两个教学单位,还有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 点基地----地方政府发展研究所。我校在公共管理专业方面有着丰富的办学经验,1993年开始招收行政管理专业本科生,现有行政管理和公共事业管理两个 本科专业、行政管理专业硕士点(学术型)。
  办学理念和特色
  秉持汕头大 学“有志、有识、有恒、有为”校训,注重精细化教学管理和可持续培养模式,融入整合思维训练;致力于开放式办学,强调专业化与职业化相结合,保持与各级政 府和非政府公共部门的密切联系与沟通,鼓励学生从基层中来,从实践到理论,再回到实践中;积聚优秀师资力量和学术平台,发挥我校省级重点人文学科研究基地 “汕头大学地方政府研究所”的学术交流平台作用,强化国内和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立足本土实践,放眼国际视野,发挥李嘉诚基金会的境外优势,邀请境内外优 秀学者来做讲座,并提供境外游学交流机会。
  招生与专业方向设置
  2015年我校面向全国招收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本学年拟招收学生70人,学生完成全部学业,可获得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和硕士毕业证书(双证)。
  我校MPA教育设置了地方政府治理与领导、公共政策与社会保障、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纠纷解决等四个专业方向,报考者可根据自己的工作要求选择其中一个专业方向。
  专业代码:125200。
  培养目标与培养方式
  我校MPA教育的培养目标是致力于培养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具有公共精神、科学管理素质和能力的领导管理人才。
   针对MPA教育特点,采用课堂讲授、研讨、模拟训练和社会调查等多种教学方式,尤其重视和加强案例教学,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运用公共管理理论和 方法解决社会现实问题。同时,在教学中加强与公共部门特别是政府机构的联系与交流,聘请高层政府管理人员、国内外知名的专家学者担任兼职教授,与专职教师 组成导师组,参与到MPA研究生的培养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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