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招网 > 陕西研招网 > 陕西师范大学 > 招生简章

陕西师范大学2008年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陕西师范大学 2008 年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

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2. 保证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

3. 往届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4. 同等学力考生须满足以下条件方可报考:①必须是大学本科毕业(国民教育序列)并获学士学位六年以上;②在权威刊物发表论文一篇或在核心刊物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两篇(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在重要期刊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四篇(本人为第一作者);③修读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六门以上硕士学位主要课程的成绩证明(报名时提供成绩单原件);④报名时须提供刊物和论文的原件,科研成果级别的认定按我校科研成果级别认定办法确定。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笔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5.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45 周岁。

6. 身体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初试及复试安排

1. 初试的科目为外国语、政治理论(已获得硕士学位者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申请免试)和两门业务课,考试形式均为笔试。各专业具体考试内容以我校 2008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2. 报名时间: 2008 年2 月28 日 —3 月7 日 ;报名地点: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长安校区)。

3 . 考试时间: 2008 年 4 月 5 日— 4 月 6 日

4. 复试时间: 2008 年 4 月 7 日— 8 日;复试地点和内容由各招生学院(中心)确定。

三、招生生源及招生名额

1. 生源范围: 西部 12 省、自治区、直辖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 4 省民族自治地方,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湖北恩施自治州,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2.2008 年招生名额为 40 人(其中招收汉族考生不超过 4 人),均为定向招生指标。

四、录取

我校对参加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的博士考生采取单独确定录取分数线的录取形式,并依据考生初试及复试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被录取的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在校学习及做论文时间不得少于 4 年

所有被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且须签订定向协议书。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签订协议书;非在职考生 ( 含应届硕士毕业生 ) 与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 保证毕业后回本人(在职)所在原单位或回本人(非在职和应届生)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并至少服务 8 年。 考生签订协议书并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报名程序

考生于 2008 年 2 月 28 日至 3 月 7 日期间,登陆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网(网址: http://www.yjs.snnu.edu.cn )进行网报,根据要求详细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同时下载《陕西师范大学 2008 年报考博士研究生考生报名登记表》和《报考 2008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于 3 月 10 日前将填好的报名登记表(包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考生登记表、报名费及其他要求的材料送(寄)至我校研招办,经审查合格后,考生可于考试前一周内来研招办办理准考证并交一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同时查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参加考试。

六、其他

1. 对在报考及考试中违反有关规定、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 所有被录取的博士研究生毕业后按定向协议书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3. 毕业生不按协议就业者,按规定要支付培养成本和违约金。

考研帮最新资讯更多

考研帮地方站

你可能会关心:

查看目标大学的更多信息

分数线、报录比、招生简章
一个都不能错过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