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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经济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规定

  为切实做好我校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1号)及河北省《关于做好2012年河北省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冀招委研[2012]2号)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实际情况,对复试工作做出以下规定:
  一、学校对拟录取的硕士生必须进行复试,复试合格方可录取。
  二、复试工作要始终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三、复试以考核学生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为主。
  四、为切实加强我校复试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成立由我校党政一把手任组长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并进行现场巡视,同时成立由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的督察组,对我校复试录取工作全程参与监督。学校将对参加复试教师进行分层培训,并制定相关复试工作纪律。
  五、全部参加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遵守工作纪律。
  六、复试程序
  1.各学位点成立硕士生复试工作小组。其成员由5名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其中设组长一名,另设记录员一名。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2.组织各学位点专业综合课(笔试)试题的命制及对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试题命制工作。其中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同等学力加试两门,考试时间共为120分钟,满分各100分。
  3.组织对考生的英语笔试(含听力)测试工作,其中英语笔试(含听力)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听力占20分。
  4.英语口语测试由各学位点组织实施,复试小组中至少设一名英语口语较好的成员。
  5.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原则上应统一,各种测试要设计评分标准或等级,要尽量量化,每位教师当场给出成绩。
  6.审核各学位点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
  7.确定拟录取名单。
  8.对参加复试而未录取的考生进行必要解释和遗留问题处理。
  七、复试的基本要求、复试办法和复试名单在学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
  八、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为招生规模的120%左右,实行总量控制。
  九、复试基本内容
  1.专业综合课笔试、英语笔试(含听力)、综合素质面试中包括实践能力及英语口语考核
  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业务素质复试一并进行)
  3.体检及其他相关考察
  十、复试时间与复试通知
  1.依据复试原则,结合我校上线考生的实际情况,我校复试时间安排在4月9日报到及复试资格审查工作,4月9日下午到10日为复试时间。
  2.参加复试的考生从学校研究生学院领取下载《复试通知书》,我校不再以邮寄方式发放复试通知书。
  3.复试期间的食宿费、往返路费、体检费由考生本人自理。依据河北省招生委员会精神,每位考生交复试费130元。
  4.研究生学院在复试前将复试名单、复试办法等相关材料在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
  十一、复试资格审查
  1.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携带一寸照片2张、准考证、复试通知书、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校验)、身份证及复印件、教务部门的证明信、大学成绩单(加盖学校公章)等有效证件到我校研究生学院办公室报到。(1)对于非应届生在网上报名时提供的学历证书编号等信息不能通过教育部学历查询系统的考生,以及在网上报名时提供的学历证书编号、学历层次、毕业年限等信息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不符的,应在4月底前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对于不符合报考规定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2)对于2012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应由其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出具本人能够在2012年毕业的证明信及学生证原件。
  2.下载政审表,由工作(学习)单位或档案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无工作单位者)填写并加盖公章,复试报到时交研究生学院。
  3.各专业复试小组派专人在复试现场认真核对复试考生本人、有效证件与报名库采集的图像信息是否一致,严格核对考生的报考信息和本人身份是否真实,审核结果需由具体审核工作人员及复试小组组长签字确认,并将考生身份确认表报研究生学院备案。
  十二、成绩登统与录取
  1.复试成绩占录取成绩的30%(初试成绩占70%),其中专业综合课笔试成绩、英语笔试(含听力)成绩、专业综合素质面试(其中包括实践能力及口语成绩)成绩各占复试成绩的40%、20%、40%。
  2.专业综合课笔试成绩、英语笔试(含听力)成绩、专业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同等学力加试成绩均60分以上,即为复试合格。
  3.各项复试成绩均合格的,将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权相加即为最后总成绩,按最后总成绩和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
  4.复试期间进行体检、资格审查及其他情况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三、 本方法由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

石家庄经济学院

201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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