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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石家庄铁道大学接收推免研究生条件及程序


  一、申请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道德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2.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资格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专接本、非全日制教育以及二级学院学生),推免生必须获得学士学位,并得到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且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3.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或业务课成绩特别突出,且在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中成绩优良。;
  二、申请人须提供的材料
  1.《石家庄铁道学院2008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下载)2份;
  2.申请人个人陈述(下载)1份;
  3.本科成绩单1份,要求加盖学生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后,装入自备信封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教务处公章;
  4.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1份(原件在复试时查验);
  5.其他有关材料复印件各1份,如获奖证书复印件、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原件在复试时查验。该部分材料不作为必须提供的材料内容,供我校审核、接收时参考;
  三、申请办法及时间安排
  1.申请人可在我校研究生分院招生主页上查阅石家庄铁道学院2008接收外校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学科专业及有关要求,下载和填写有关表格,备齐全部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后于2007年10月10日以前(以邮戳为准)寄(或送)达我院研招办,过期不再受理;
  2.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经研招办审核合格后,统一汇总,转各培养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2007年10月中旬将通知评审合格的申请人来我校参加复试和体检,对拟同意录取的推免生发《石家庄铁道学院2008年外校推免生接收函》,推免生凭接收函到所在学校教务处领取当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加盖公章)的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推荐免试生专用)和推荐免试生网报号码,并在规定的时间(具体时间见教育部通知)到所在学校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正式报名手续(由申请者所在学校另行通知),未获得推荐免试网报编号及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的同学不能被录取。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下发的网报信息最终确定录取名单。
  四、其他有关事项
  1.我院各个专业均接收推免生,推免生总额占招生总规模的5%~8%。
  2.所有拟录取的推免生一律要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和体检。复试不合格、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不到报名点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予录取。
  3.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表和其它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初录的推免生张榜公示,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的免试入学资格。
  4.拟接收的推免生,如在本科最后学习时间内受到行政处分或毕业论文(设计)不及格,或毕业时未获取学士学位者将被取消免试录取资格。
  五、联系方式
  石家庄铁道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石家庄市北二环东路17号第5教学楼1楼邮编:050043
  电话:(0311)8793513687936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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