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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201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

  一、招生复试组织管理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要求,交大医学院自主负责制定本院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原则,全面负责学院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各院所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医学院下达的招生规模和复试、录取工作原则,结合自身有效生源情况,制订切实可行具体复试方案,同时,对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录取过程实施全面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
  二、复试时间和安排
  1.复试日期:2011年3月16日~3月29日。
  2.复试通知:具体时间、地点以及有关注意事项由各院所科教处以电话、短信或其他信息通知,直接通知考生本人。考生也可以根据本网“报考院所”栏内提供的电话、电邮等方式联系, 3月15日以后可咨询自己是否具有复试资格。
  3.报到要求:考生在接到招生附属院所的复试通知后,还须在正式复试之前,携带本人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应持所在学校的学生证;同等学力者应持大专毕业证书及修过本科课程成绩证明、外语成绩或水平证明等等)、复试通知凭证、身份证、准考证(报考专业学位硕士生的考生还须带好医师资格证书),到医学院研招办查验以上证件,办理《2011年报考硕士研究生资格确认单》,然后去指定地点参加复试。对持不合格证件的考生不准参加复试。未经查验证件擅自参加复试者,一经查实,其复试成绩无效。
报到地点:上海市重庆南路227号东1楼303室,交通大学医学院研招办;
报到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 13:30-16:30。
  4.关于体检:要求所有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均需参加体检,具体情况,请详见本网硕士招生复试体检通知。
  三、复试主要内容
  为全面体现招生选拔的科学性,提高招生复试的有效性,各培养单位将根据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制定具体复试方案。复试考核内容主要包括:①外语能力(听力、口语和专业外语);②专业素质和能力;③综合素质和能力三个方面。采取面试和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满分为250分,满分为350分。
  (一)笔试(满分100分)
  1.专业外语(50分)。要求考生,在不借助外语工具书的情形下,能熟练翻译一般难度以上的医学文献,题型为英译汉和汉译英(初试为非英语者复试考相应的语种)。要求译文意思基本准确,速度每小时英译汉不少于3000个印刷符号,汉译英每小时不少于300个汉字。也可选取外文专业文献段落(一般难度),考核考生专业外语的阅读理解、书面总结的能力。
  2.专业综合知识(50分)。主要是考核考生专业理论基础与知识综合运用的能力。
  (二)面试(满分250分)
  1.外语听、说能力考核(50分)。主要测试考生听力水平及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流的能力。从口语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确性、流利程度等方面,全面测试考生的口头表达能力。
  2.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150分)。考核内容包括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创新思维等方面。要求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增强生源质量的可比性,复试组还应对考生掌握学科前沿知识、医学创新思维和发展潜力等方面进行考核。作为临床(或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培养的招生学科,可以增加临床操作(技能)方面的考核内容。
  3.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50分)。考核复试小组成员将通过提问、交流和观察等方式,考核考生的人文素质、心理素质、表达能力、沟通能力、职业精神。
  四、调剂复试原则
  校内调剂:根据专业对口调剂工作基本原则,进入复试分数线但因复试比例未能列入第一志愿复试的考生,各培养单位在征得考生同意后,可在生源短缺的相应学科内进行调剂复试。具体要求如下:
  报考学术型硕士生的线上考生可向专业学位申请调剂复试,但必须符合专业学位招生复试的要求,一般仅限定在第一报考志愿单位。未达线考生暂不能调剂到专业学位。
  报考专业学位硕士生的线上考生仅在专业学位内,相近学科之间调剂。
  校外调剂:报考我校未被录取,但达到国家统一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可申请向外调剂,同时,考生达到调剂学校的复试要求,方可调剂。具体办理时间、手续,以后可见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b.sjtu.edu.cn)上公布的信息。
  我院可接受校外部分专业(主要是生命科学类)的少量调剂生,调剂原则是考生第一报考志愿专业与调剂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基本一致),并且初试成绩达到我院该专业的复试基本要求。
  五、复试结果
  复试小组将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相加,得到考生的总成绩,然后按总成绩排列名次,依次录取。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复试结果可在复试结束后一周内向报考院所科教处查询。复试结果包括:考生录取的专业名称、导师、录取类别(非定向、定向、委培、自筹经费)、攻读学位类型(学术或专业)。招生院所在确定录取信息申报后,研究生院医学院分院将不再接受修改信息申请。
  六、实施招生承诺制
  导师和考生经双向选择、初步录取后必须分别签定招生承诺书,主要是要求导师对研究生的资助责任和培养责任作出承诺,考生则必须对医学院的录取规定和培养要求作出承诺。
  七、录取结果
  各招生培养院所将按照德智体能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公开等原则,自主对进入复试的考生进行全面、严格、有效的复试和审查,最终将根据初试、复试及全面审查的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由交通大学医学院汇总、审核并上报拟录取名单信息,正式录取名单将在交大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可供拟录考生查询。
  八、上海市招收临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住院医师)项目
交大医学院将按照本项目的招生精神和要求,落实招生复试、招录工作。具体工作安排敬请关注网上后续公布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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