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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大凯原法学院关于2010年单考硕士复试通知

凯原法学院关于2010年单考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的通知


  一、复试资格

科目
政治
英语
法理
专业课
总分
分数
55
30
80
80
300
 

  凡达到以上分数线且在法院工作满4年或4年以上,并经所在法院政治部门推荐的考生有复试资格。
  二、复试时间、地点
  复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主要是对民商法专业知识能力的考查。
  2、面试:主要是对考生的外语听力、外语口语能力及综合能力的考查。

复试内容
复试时间
复试地点
笔试
3月24日
8:00—8:50
闵行校区法学院南楼401室
面试
3月24日
9:00—12:00
闵行校区法学院南楼402室
英语
听力考试
3月27日
(周六)9:00
待定(另行通知)

  注:所有复试考生都必须参加英语听力考试,考试时间30分钟,考试成绩2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考生应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或军官证、2B铅笔、橡皮等,考生不需要准备听音设备。
  三、资格审查
  1、参加复试前,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及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2、时间:3月24日上午 8:50 — 11:00
  3、地点:闵行校区法学院南楼401室(兼休息室)
  四、体检安排
  所有复试考生必须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3月25日-28日),体检前考生需先登录上海交大研招网按照具体安排前往校医院体检。学院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留意上海交大研招网上通知。
 
  五、复试相关注意事项
  1、复试成绩不及格不予录取。
  2、综合考虑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总成绩录取。
  3、严格按照学校和院系规定的时间参加复试,逾期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法学院研究生教务办联系电话:肖老师 3420 5611(闵行)6293 2350(徐汇)


  凯原法学院
2010年3月18日


  附件:
  1、附:2010年单独考试复试考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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