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上海高等研究院2012年接收推免生规定
中国科学院上海高等研究院由中国科学院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发起共建。中国科学院上海高等研究院(以下简称&
中国科学院上海高等研究院由中国科学院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发起共建。中国科学院上海高等研究院(以下简称“高等研究院”)是以上海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求为导向,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基点,以多学科交叉为依托的高技术领域的应用研究与人才培养机构。
“高等研究院”重点面向国家战略目标的核心技术研发(包括信息与电子技术、空间技术与国防科技、能源与环境技术、医药与生物技术、新材料与工艺技术),积极推动技术转移转化,同时,推动前沿交叉研究,培养有创新创业能力的优秀人才;并探索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高等研究院”将发挥中科院科技资源优势和上海城市综合竞争力优势,创建中国科学院上海浦东科技园,协力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实现重点跨越,为上海率先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增强城市国际竞争力发挥科技引领作用。
2012年我院招收的研究生均为公费。我们为研究生提供先进的实验平台、良好的生活待遇、充足的研究经费。招生形式为挂靠招生(挂靠单位: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
一、申请条件
1.热爱科学事业,有较好的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
2.学生所在学校必须是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当年免试生推荐资格的高校。
3.201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并应获得其所在高校外推资格,占用母校推荐免试生名额。
4.在大学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在学期间无重修科目或补考记录,在校期间没有受过纪律处分。
5.外语程度达到或超过与公共英语四级考试相当的水平(提供具体证明材料),具有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应用能力。
6.具有较强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二、申请材料
推荐免试申请者应提交如下材料:
(一)必须提供材料
1.《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需本人签字确认)。申请表在“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推荐免试生申请系统”中填写、打印。
2.申请者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部开具的推荐免试生资格证明(注明“学术型研究生”或“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
3.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大学本科前三年所修课程成绩单(五年制的提供前四年课程成绩单)。
4.个人简历及专业学习情况介绍。
5.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6.身份证复印件。
(二)自愿提供材料
(1)专家推荐信(由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或辅导员的推荐信(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
(2)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或其它原创性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
(3)大学期间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4)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其他材料。
注:要求提供材料请统一使用A4纸张。
三、申请和接收程序
(一) 网上报名
申请人须使用“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推荐免试生申请系统”进行网上申请。登录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gucas.ac.cn,进入网上报名。
注:有机化学/化学工程/材料工程专业通过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挂靠招生,请在系统内选择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进行申请(备注为上海高等研究院代招的专业方向)。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电子与通信工程专业通过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挂靠招生,请在系统内选择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进行申请(备注为上海高等研究院代招的专业方向)。
(二)填表、提交材料
申请人请于10月8日前在“申请系统”中打印申请表并签字,并于10月8日前将全部申请材料的扫描件以邮件方式发送至zhaosheng@sari.ac.cn,并在报道及面试当天携带纸质申请材料)
(三)初审
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初审通过者,将及时通知其参加专业知识和外语考核及体检。
(四)考核和体检
初步定于10月中安排推免生考核和体检,详情另行通知。主要考查内容如下:
1.面试
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专业知识和外语水平等考核。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人生观、价值观、工作学习态度、团队合作精神、科研道德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基本情况。
(2)专业知识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对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对知识灵活运用的程度以及考生的实验技能和实际动手能力等,了解考生从事科研工作的潜力和创造性。
(3)外语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听、说能力及语言运用能力。
2.体检
主要考查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也包括体能、体质和心理素质等方面的考查。
(五)拟录取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
1.复试结果经所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向通过复试考核及体检合格者,发给正式接收函。
2.收到正式接收函的学生到其所在学校领取推荐免试生校验码并进行网上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
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时需注意:
(1)被接收的北京地区各高校推荐免试生,须选择“1188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京外地区各高校推荐免试选择当地省市招办指定的报考点报名。
(2)如报考有机化学/化学工程/材料工程专业,请在 “招生单位所在地区”选择“上海”,“招生单位”选择“80035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院系所名称”栏不选。之后选择报考专业等报考信息,请注意选择由有机化学所为我所代招的研究方向。
如报考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电子与通信工程专业,请在“招生单位所在地区”选择“上海”,“招生单位”选择“80138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院系所名称”栏不选。之后选择报考专业等报考信息,请注意选择由有机化学所为我所代招的研究方向。
报名结束后,填写“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报考第一志愿单位务必填写相关专业对应的挂靠招生单位:有机化学/化学工程/材料工程专业填写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电子与通信工程专业填写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报名结束后尽快将此表挂号或者EMS寄至我院研究生部。
3.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硕士生入学全国统一考试。
四、复审和录取
2012年4月左右,我院将对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在本科阶段最后一学年的学习成绩和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表现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与统考生同时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其他
对已发接收函的推荐免试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硕士生录取资格:
(1)在本科阶段最后一学年(四年制的指第七、八学期,五年制的指第九、十学期)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
(2)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成绩;
(3)毕业时未获得学士学位;
(4)政审不合格;
(5)考试作弊者或违纪(法)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或有其他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处罚者;
(6)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者。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陆老师
联系电话:************
传 真: ************
E— mail:zhaosheng@sari.ac.cn
邮寄地址: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海科路99号 中科院上海高等研究院 研究生部
邮 编:201210
相关专题: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汇总 | 2012年硕士研究生推免信息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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