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国科学院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考研招生简章
我所成立于1928年,是我国最早的著名国立技术科学综合性研究所之一。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已获得国家级奖励50余项、部委省市级奖励340余项。是国务院
我所成立于1928年,是我国最早的著名国立技术科学综合性研究所之一。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已获得国家级奖励50余项、部委省市级奖励340余项。是国务院首批批准的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我所以国家需求为导向,围绕“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两大学科方向,利用本所在功能材料与器件研究方面的积累和微电子工艺技术平台为支持,以“无线传感微系统网、微系统技术平台、新一代移动通信技术”几个重大项目为依托,以系统带器件、器件带材料,加强原始创新,加强关键技术创新与集成研究,开展集成微光机电系统、无线信息微系统、半导体微结构材料与器件、太赫兹物理与器件、纳电子材料与器件、SOI材料与器件、新型、高效微能源系统等研究活动。
目前全所:1.传感技术联合国家重点实验室、2.信息功能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3.中科院太赫兹固态技术重点实验室、4微系统技术重点实验室、5.中科院无线传感网与通信重点实验室、6.中科院上海超导中心、7.新能源技术中心、8.仿生视觉系统实验室(筹);并在南京、杭州、无锡、嘉兴与地方合作共建了六个分支机构,与德国亥姆霍兹国家研究中心于利希中心共建了超导与生物电子学联合实验室。我所拥有硅MEMS加工和封装,化合物半导体材料MBE生长和半导体器件研制,微系统网络设计、测试等技术平台,以及微系统、微结构器件,半导体微结构材料的研究设备和研究能力。
我所拥有一支力量雄厚,结构合理,极具创新活力的学术队伍,其中中国科学院院士2名、博士生导师56人、硕士生导师54人,同时拥有3个国家重点实验室。我所有着成熟的研究生培养体系。我们为硕士研究生提供先进的实验平台、良好的生活待遇、充足的研究经费。欢迎优秀学生加入我所科研工作,与全所职工一起为把我所办成国际知名、国内一流的科研院所而不懈努力。
一、培养目标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全面发展,爱国守法,具有社会责任感,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富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面向社会需求,面向科技前沿,适应工程技术发展和创新需要,培养全面发展,爱国守法,掌握相关专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与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在我国高层次人才培养中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属同一培养层次的不同类型。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选拔录取,在导师指导下进行学习且具有学籍,毕业时达到培养要求者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和硕士专业学位证,非定向考生双向选择联系就业并正常派遣。与学术型硕士不同的是,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主要面向社会应用需求进行招生和培养,在培养过程中更加侧重于专业技术技能和应用实践能力的培养。
二、招生专业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专业:
材料物理与化学(080501)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080903)
通信与信息系统(081001)
全日制专业学位专业:
材料工程(085204)
集成电路工程(085209)
电子信息工程(085208)
三、报考条件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采取“分列招生计划、分类报名考试、分别确定录取标准”的招生考试模式。
(一)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含学术型硕士和专业学位硕士),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9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4)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以下考生为同等学力人员:
①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9年9月1日)或2年以上,且达到报考单位根据培养目标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②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③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④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同等学力人员报考,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已取得报考专业大学本科8门及以上主干课程的合格成绩(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2)已在公开出版的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术论文,或获得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省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为主要完成人),或主持过省级以上科研课题。
(二)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报考条件见《中国科学院大学2019年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简章》。
(三)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报考条件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我所接受符合该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报考。其初试成绩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线由中国科学院大学根据报名情况、初试情况并结合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自行划定,差额复试,择优录取。
(四)已经在读的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在读单位学籍管理部门书面同意后方可报考。
(五)我所各招生专业均接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高等学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学位研究生。所有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应在国家规定时间内,通过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参加网上报名并完成相关的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等报考接收手续。
四、报名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查本人是否符合我所报考条件。在复试阶段将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所有考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考生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进行补报。报名网址为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考生登录网上报名主页后,务必要认真阅读相关省市研招办、招生单位及报考点发布的网报公告,并按其要求填报。凡未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错过网报时间、缴费时间、现场确认时间、考试时间等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报考我所,“招生单位所在地区”均应选择“北京”,“招生单位”选择“中国科学院大学”,在“院系所名称”栏中选择“(138)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然后按照网报系统要求进行报考专业及考试科目等信息的填报。
报考点选择: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
报名期间网报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以便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查。
考生必须牢记自己网报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网上打印准考证、网上调剂等均需使用此用户登录。
(二)第二阶段: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必须由考生本人办理,不得由他人代办。凡请他人代办的,报考点一概不予受理。
1.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考生须认真查看网报时填报的报考点发布的现场确认相关公告,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依各报考点公告为准。
2.现场确认手续:考生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生凭学生证)原件及网上报名号或网报时生成打印的初试报考登记表确认报考资格,并办理缴费(特别注意:部分考点省份要求网报期间进行网上缴费,现场确认时不再受理补缴费。具体请仔细阅读省市招办和考点网报公告)和现场照相等手续。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在现场确认时出示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审核盖章同意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现场确认时应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依各报考点公告为准。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报考费支付方式以报考点公告要求为准。
4.报名注意事项
(1)推荐免试生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及时与我所完成网上报名与拟录取手续。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不需进行现场确认,也不得再报名参加硕士全国统一考试。
(2)考生在普通招考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研究所或院系的一个专业。在复试和录取阶段,达到国家复试基本分数线的考生若不能被原报考单位或原专业录取时,可自愿按照调剂政策进行调剂。
(3)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前,考生可自行修改自己的网报信息,网报信息务必准确无误。在现场确认期间,考生必须对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现场确认后的考生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国家以报考单位所在地分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的基本分数线,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直辖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自治区)。我所执行一区分数线。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在报名结束后不得更改报考类别。
(6)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处理。
(7)网报和现场确认结束后,我所将对考生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等信息有疑问的,我所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审查过程中发现虚假证件时,可扣留虚假证件。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准考。
(8)网上报名时,考生应务必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本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定向或非定向)、考试科目、学习方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等重要信息。现场确认后的报考信息和录取信息上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后一律不得更改相关信息,我所也不再受理任何考生信息修改的申请。
五、初试
1.网上打印准考证: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网报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参加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日期:由教育部统一规定并公布。
3.初试地点:依准考证上标注的地点为准。
4.初试科目:我所各专业的初试科目均为四门: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的满分值各为100分,基础课(含统考数学科目)和专业基础课每门满分值为150分。具体考试科目按我所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数学一、数学二使用全国统一命题,其余考试科目由中国科学院大学组织命题。
5.考生初试成绩通过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ucas.edu.cn)查询。
六、复试
1.复试由我所组织,在我所进行。
2.我所将按照复试分数线及考生初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复试考生名单,进行差额复试。具体差额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各研究所或院系根据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
3.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以及复试时间、地点、科目、方式等复试要求在复试前通过我所网站向考生公布。
4.我所将在复试前对复试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证件和报名材料再次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仍有疑问的,需要求复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5.复试包括业务能力、综合素质、思想品德、外语听力和口语等考核内容。
6.对同等学力考生须在复试阶段加试,加试科目至少为两门本科主干课程(闭卷笔试),每门加试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加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加试科目不及格(即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7.对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将更加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更加侧重于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将重视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8.复试成绩不及格(即低于百分制的60分)者不予录取。
七、体格检查
体检由我所在复试阶段组织考生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进行,由我所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具体的体检要求。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
八、调剂
报考我所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要求的考生,符合国家调剂规定的,可优先考虑在中国科学院大学培养单位间调剂。具体调剂政策由我所按教育部相关调剂规则并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并执行。
九、录取
我所按招生相关主管部门下达招生计划,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所有拟录取考生须按照教育部信息公开相关要求进行公示,没有公示的拟录取硕士考生,不能被录取。
定向生必须在录取前签署三方定向培养协议。定向生毕业时按协议到定向单位就业,不再进行就业派遣。非应届生的考生若录取为定向生,不转户口、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定向硕士生,不能硕博连读转博。
被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推免生),应在入学报到时出具本科毕业证书原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或不能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被录取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注册。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提供有关证明,且应以书面形式向录取单位请假,经批准后请假方为有效。无故逾期10个工作日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基本学制
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一般为3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4年。
十一、收费及待遇
中国科学院大学2019年度硕士招生将继续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改革,对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学费及住宿费在国家有关部门核定的范围内收取:
1.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硕士8000元/年?生,博士10000元/年?生,按学年收取。
2.硕博连读转博考生经考核录取为博士入学时,按博士身份缴纳学费并享受对应的奖助体系。
3.推荐免试为直博生的,按博士身份缴纳学费并享受对应的奖助体系。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研究生的收费标准同上。
同时,我所实行完善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学生按照国科大相关规定,可享受和参评的奖助学金设置主要包括六个类别,即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中科院奖学金、国科大学业奖学金、研究所奖学金、“助研/助教/助管”岗位津贴。学习科研表现优秀的学生,还可以申请国家、中科院、研究所设立的各类奖学金。
十二、硕博连读
通过硕博连读方式招收的博士生,包括硕士阶段在内修读年限一般为5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8年。报考硕博连读的考生,应按我所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硕博连读申请。硕博连读生的具体选拔和确认办法由我所公布。
十三、直博生
2019年我所招收直博生。直博生从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遴选,直接录取为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制一般为5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8年。所有接收的直博生,应在国家规定时间内,通过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网“推免服务系统”参加网上报名并完成相关的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等报考接收手续。
十四、毕业生就业
由毕业研究生自行联系用人单位,按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培养硕士生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十五、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弄虚作假、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将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十六、其它
1.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导致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2.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相关规定办理。
3.考生可通过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查阅招生专业目录、部分科目考试大纲等相关招生信息,也可直接联系我所咨询报考事宜。
4.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含相关时间节点)不符的事项,以上级单位新政策为准。
地址:上海市长宁路865号
邮政编码:200050
联系人:沈老师
电话:************
网址:http://www.sim.ac.cn/
E-mail:yjs@mail.sim.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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