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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四川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及程序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0〕1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做好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以及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做好我校今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经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特制定以下调剂办法:

  一、调剂办法

  (一)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未达到招生计划数的专业,可接收考生的调剂申请,具体详情请查看《四川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接收调剂专业》(网址:http://yjsc.sicnu.edu.cn/p/0/?StId=st_app_news_i_x637227369837095661)。第一次调剂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由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未完成的计划。

  (二)符合招生章程中规定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考生初试成绩符合国家规定的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类地区复试分数线;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三)初试统考科目基本相同,业务科目相近。初试科目为统考英语一(代码201)的考生可以调剂到统考英语二(代码204)科目相应的专业;统考英语二科目的考生不能调剂到统考英语一的专业;没有统考外语的考生不能调剂到统考外语的专业;参加统考外语的考生不能调剂到招生章程中没有对应统考外语语种的专业。

  (四)符合条件的考生(含一志愿报考四川师范大学的考生),均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和录取(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未通过该系统的考生调剂申请一律无效。培养单位不得接收不符合我校调剂公告规定的任何考生。

  (五)报考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培养方式相同的调剂申请考生(接受非全日制调剂的专业,一志愿报考在职定向非全日制者优先),一般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名单,不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二、调剂程序

  我校坚持以考生为中心,将提前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调剂信息。

  (一)符合条件的考生自愿在中国研招网(约5月20开通调剂系统)向我校提出调剂申请(可同时申请3个调剂志愿)。学校设定的调剂申请开通时间段结束后,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下载调剂考生报名数据,分发给各培养单位。

  (二)各培养单位对调剂考生的信息进行初审,可采用电话沟通等方式判断是否同意其参与复试。培养单位审核的调剂考生复试名单,签字盖章后上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三)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调剂考生信息再次审核,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在中国研招网上以短信形式向考生发送我校复试通知(接收号码为考生网报时自行登记的手机号码)。考生可随时在中国研招网浏览本人调剂动态。

  (四)考生需在我校发出复试通知12小时内,登录中国研招网选择“同意复试”或“拒绝复试”。如选择“同意复试”,我校为其准备相关复试材料;如选择“拒绝复试”或在我校发出复试通知12小时后未回复,则视为该生自动放弃,我校不再为其做复试准备工作。考生向我校任一学科(专业)提交调剂申请36小时内不得修改,36小时后未得到我校复试通知的考生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或我校其他学科(专业)提出调剂申请。

  (五)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中国研招网向符合调剂拟录取的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中国研招网同步向考生发送相关信息的短信),考生也可随时在中国研招网浏览本人调剂动态。我校发出“待录取”通知后,拟录取调剂考生需登录中国研招网选择“同意待录取”或“拒绝待录取”,确定选择其中任一项后均不能再做更改。我校发出“待录取”通知12小时后,如调剂拟录取考生未确认“待录取”状态,则视为该调剂拟录取考生自动放弃,考生此次调剂无效。选择了“同意待录取”的考生须按照我校发布的《四川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拟录取手续。

  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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