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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科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五、复试
  1.复试由我所组织,在我所进行。
  2.我所依照考生初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复试名单,进行差额复试。具体差额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在复试前确定。
  3.复试名单以及复试时间、地点、科目、方式等在我所网站向考生公布。
  4.我所在复试前对复试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证件和报名材料再次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仍有疑问的,需要求复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5.复试包括业务能力、综合素质、思想品德、外语听力和口语等考核内容。
  6.对同等学力考生须在复试阶段加试,加试科目至少为两门本科主干课程(闭卷笔试),每门加试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加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我所通知考生,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7.对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将更加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更加侧重于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将重视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8.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六、体格检查
  体检由我所在复试阶段组织考生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进行,由我所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具体的体检要求。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

  七、录取
  我所按国家下达招生计划,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所有录取考生须按照教育部信息公开相关要求进行公示,没有公示的拟录硕士考生,不能被录取。
  定向生必须在录取前签署三方定向培养协议。定向生毕业时按协议到定向单位就业,不再进行就业派遣。非应届生的考生若录取为定向生,不转户口、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定向硕士生(非硕博连读生)。
  我所暂不实行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制度。

  八、调剂
  报考我所上线考生,符合国家调剂规定的,可优先考虑在中国科学院系统内调剂。具体调剂政策按教育部在调剂阶段出台的相关要求执行。

  九、学制
  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一般为3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4年。

  十、收费及待遇
  我所2016年度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招生将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改革,对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学费及住宿费在国家有关部门核定的范围内收取:
  1.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博士生10000元/年生,硕士生8000元/年生,按学年收取。
  2.硕博连读转博考生经考核录取为博士入学时,按博士身份缴纳学费。
  3.推荐免试为直博生的,按博士身份缴纳学费。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的收费标准同上。同时,我所将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提高优秀在学研究生的奖助力度。学习科研表现优秀的学生,还可以申请国家、中科院、研究所设立的各类奖学金。目前,我所招收的国家计划学历研究生奖助学金的设置为六个类别,包括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中科院奖学金、国科大学业奖学金、研究所奖学金、助研岗位津贴。

  十一、硕博连读
  通过硕博连读方式招收的博士生,包括硕士阶段在内修读年限一般为5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8年。报考硕博连读的考生,应按我所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硕博连读申请。硕博连读生的具体选拔和确认办法由我所公布。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得进行硕博连读,但可以在毕业时作为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博士研究生的普通招考。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不得以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但在征得定向单位所在省市教育厅书面同意后可以在毕业时作为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考,拟录取后须重新签订三方协议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二、直博生
  2016年我所招收直博生。直博生从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遴选,直接录取为博士学位研究生,基本学制一般为5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8年。

  十三、毕业生就业
  由毕业研究生自行联系用人单位,按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培养硕士生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就业。

  十四、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弄虚作假、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将按教育部修订后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十五、其它
  1.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导致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2.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3.考生可通过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ucas.ac.cn查阅招生专业目录、部分科目考试大纲和参考书目等相关招生信息,也可直接同我所联系咨询报考事宜。
  4.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含相关时间节点)不符的事项,以上级单位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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