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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石河子大学考研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4〕13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文件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要贯彻落实教育改革发展纲要要求,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继续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石河子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各学院录取工作的领导、统筹、协调和巡视等工作。
  (二)按照教育部及自治区招生办公室要求,成立石河子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督查领导小组,对各学院的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主要职责:在石河子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督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全程监督检查各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加强对各学院复试工作的监督指导,实施对复试现场的巡查,规范各学科专业的复试行为,及时处理突发事件,维护考生利益,确保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三)各学院成立由主管领导负责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
  (四)各学科、专业(二级学科)成立5-7人的由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等组成的复试小组(有亲属参加本学科、专业复试的教师必须回避),在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面试和实践能力等考核。鼓励招生导师参与复试面试环节。
  (五)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六)复试小组成员必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
  三、调剂工作
  根据一志愿上线生情况,2015年我校部分专业接受调剂生源,请有意申请调剂至我校考生按照以下要求进行调剂。
  (一)调剂原则及要求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出照顾专业到其他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调出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7、校外考生调剂工作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系统”进行,未经调剂系统录取的调剂考生不予认可(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除外)。
  8、上线生源满足招生学科专业需要的,一般不再接受调剂。生源不足的专业学位领域,可接受相近专业学术型考生的调剂.
  (二)调剂程序
  石河子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预调剂公告:http://yz.shzu.edu.cn/List.asp?C-1-1303.Html
  1、登录(3月18日10:00开始)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者http://yz.chsi.cn)查询调剂信息,填报调剂志愿。同时,具体咨询事宜考生可直接与申请调剂专业所在学院联系;
  2、我校将尽快确定调剂生名单并发送复试通知;
  3、收到调剂复试通知的考生,须及时登录研招网确认,48小时内未确认视为自动放弃;
  4、一志愿和调剂复试考生,都需按照《石河子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表》(点击下载:http://yz.shzu.edu.cn/List.asp?C-1-1307.Html)准备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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