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招网 > 上海研招网 > 上海财经大学 > 招生信息

2015年上海财经大学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公告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2015]2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类别
  1.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代码:035100;
  2.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代码:125200;
  3.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代码:125300。
  二、报考条件
  1.法律硕士(J.M):2012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资格审查表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外,还须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不得超过本校当年录取人数的20%。
  2.公共管理硕士(MPA):2012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考生资格审查表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查盖章。非政府部门管理人员录取比例不得超过本校当年录取人数的20%。
  3.会计硕士(MPAcc):2013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从事会计或相关领域实际工作2年以上的在职人员。
  三、报名方法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网上报名:考生于6月23日—7月11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样表见附件)。
  现场确认:7月12日至15日,网上缴费成功且照片审核通过的考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符合报考条件的本人最高学位和学历证书原件以及《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到以下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一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考生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工作,逾期不予办理。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考生,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上海市现场确认点

现场

确认点

地址

地点

时间

报考学位类别

同济大学

四平路

1239号

同济大学

(四平路校区)

瑞安楼

底楼大厅

7月12日- 15日

8:30-11:30

13:00-16:00

周日

照常办理

公共管理硕士

复旦大学

邯郸路

220号

复旦大学

研究生院

(邯郸校区8号楼)

法律硕士

会计硕士

考研帮最新资讯更多

考研帮地方站

你可能会关心:

查看目标大学的更多信息

分数线、报录比、招生简章
一个都不能错过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