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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财经大学社会学专业新闻与传播方向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上海财经大学已有近百年历史,是一所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经、管、法、文、理协调发展的多科性重点大学,也是我国高级管理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之一。在全国财经院校中,我校最早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也是首批设立社会科学(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的高校之一。1996年,学校进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行列;2007年,学校进入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项目行列。
  上海财经大学目前拥有会计学、财政学、经济思想史3个国家级重点学科,金融学为国家重点(培育)学科;拥有4个财政部重点学科、6个上海市重点学科;设有国家经济学基础人才培养基地、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会计与财务研究院3个国家级基地;并拥有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44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哲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4个博士后流动站。其中,国家学科目录内批准的学位授权点24个,9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74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及36个本科专业。
  培养目标:
  依托上海财经大学的雄厚学术优势,学习先进的知识成果,建设和谐企业,和谐政府及和谐社会,充分发挥上海财经大学的师资力量,打造企业、政府及社会管理精英,塑造管理新理念,提升各级、各部门规划和管理水平。
  招生对象:
  免试入学、资格审核;入学时必须已经获得学士学位满2年。
  颁发证书:
  ◆学员按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教学计划完成全部课程学习且考试合格者,发给由上海财经大学盖章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
  ◆申请学位者,在修满12门课后,需参加全校组织的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加考。
  ◆具有学士学位的学员完成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全部课程学习,考试合格并符合国家规定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条件者,可参加国家组织的在职人员"外语"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者可进入硕士学位论文撰写阶段。通过硕士论文答辩者,根据《上海财经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在职人员硕士学位的实施细则》授予国家教育部认可的法学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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