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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财经大学2013年硕士招生复试录取事项公告


        上海财经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有关事项的公告

  我校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即将展开,现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将有关复试和录取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执行国家及我校的招生政策,严肃招生纪律,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科学选拔,规范管理,确保招生质量。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和立足点,切实做好复试和录取工作。

  二、组织管理
  1.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
  2.各院(系、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系、所)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的相关工作,制定本院(系、所)硕士生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3.各院(系、所)按专业(或学科或研究方向)组成若干由政审教师和研究生指导教师参加的五人以上(含五人)复试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对考生的面试和综合能力考核。

  三、复试
  1.复试分数线
  学校根据全国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要求,我校201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总体情况和我校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确定学校复试的指定性分数线。各院(系、所)根据校复试指导性意见、本院(系、所)各专业招生计划和具体考试情况确定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将于3月底或4月初2013年全国研究生录取工作会议结束后另行公告。部分学院将在全国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要求公布之前,对部分考生提前进行预复试,有关内容务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或有关院系网站。
  2.资格审查
  按照教育部教学[2012]9号文件精神,招生单位应对拟准予复试的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凡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须在复试期间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携带完整注册的学生证)在规定时间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上海市国定路777号育衡楼A207室)进行资格审查,复试结束后,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具体要求请点击查询《关于报考我校2013年硕士研究生考生资格审查的详细说明》。
  3.体检
  复试期间本校门诊部将组织体检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将另行通知。考生可以在本校门诊部参加体检,也可以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的各省市医院进行体检,在复试时提交体检结论表格。有关体检须知可登陆我校健康管理中心网站查询。
  4.复试具体安排
  (1)复试内容涉及专业素质和能力、外语听说能力以及综合素质和能力,复试方式为笔试与面试相结合,同等学力考生(含本科结业生、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笔试时间每门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各院(系、所)具体复试方案附后。
  (2)除进行预复试的专业外,复试一般于4月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将于2013年全国研究生录取工作会议结束后另行公告。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将通过网上下载的形式获取复试通知。请考生务必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和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3)实行差额复试,具体比例由各院(系、所)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生源状况确定。
  (4)考生须提供可以证明自己研究潜能的各种背景材料,包括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或学生证复印件、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主要科研成果、学术论文或著(译)作一览表等材料,在复试期间提交给有关院(系、所)。

  四、录取
  各院(系、所)对符合初试和复试要求的考生,进行初试和复试成绩的综合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中,面试成绩不合格者,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思想素质、道德品质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报校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并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备案。

  五、调剂手续
  1.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复试分数线而未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或经我校复试而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持其他院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开具的正式调剂接收函及本人调剂申请办理有关调剂手续,调剂复试工作将按照教育部2013年的有关规定,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2.未达到统考、联考全国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的报考材料不能转寄至其他院校。
  3.我校个别专业可能会生源相对不足,接受少量校内调剂生。待我校复试分数线确定后,接受校内调剂的专业将会在网上公告,未达到一志愿复试分数线但符合我校调剂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可上网填报调剂志愿,陈述调剂理由。有关学院将根据考生的填报志愿择优确定调剂复试名单。
  在复试和录取期间,如教育部和学校有新的政策和规定,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及时通告,并遵照执行。务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的最新通知。

  附:各院(系、所)专业复试方案
 

人文学院 经济学院 马克思主义研究院 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
城市与区域科学学院 金融学院 国际工商管理学院 统计与管理学院
法学院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外语系 应用数学系
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 会计学院 商学院  


  相关链接:
  2013年考研复试专题 | 复试经验 | 复试试题 | 复试交流 | 2013年考研讨论版
  2013年考研调剂中心 | 2012年全国考研复试线 | 历年复试线趋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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