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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儿科研究所2012年硕士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首都儿科研究所
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一、复试工作的指导思想
  根据市教委、市研招办规定,本着对广大考生认真负责的态度,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今年的复试与录取工作。
   
  二、复试工作原则
  严格遵守招生工作纪律,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强化监督,坚决维护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中的公平公正。
   
  三、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复试工作小组由我所主管科研所长挂帅,组成人员为招生专业专家及研招办负责人员、我所纪检部门负责人员。
  1.基础组复试小组
  2.公卫组复试小组
  3.儿外科临床复试小组
  4.儿内科临床复试小组
   
  四、复试准备工作
  1.复试最低分数要求:符合国家录取分数线,调剂考生总分310分以上、单科最低分数线视报考专业、考生背景、调剂人数而定。
  2.复试小组按专业分为三组:基础组、公卫组、临床组(儿内科、儿外科),在复试前一周,参加复试人员已作培训并把复试的具体安排、规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复试工作小组成员。
  3.修订了《首都儿科研究所研究生复试办法及标准》、《首都儿科研所英语口语测试实施方案》(见附件1、2、3)。
   
  五、复试比例
  复试比例:150—200%
   
   
  六、公示情况
  1.复试工作办法于4月6日在首儿网站(http://www.shouer.com.cn)及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示。
  2.复试名单及结果全部在首儿网站(http://www.shouer.com.cn)公示。
   
  七、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我所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2.我所纪检部门派专人到复试现场巡视。
  3.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及时在首儿网站上公布。
  4.如考生对录取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接到通知一周内向我所研招办提出书面复议申请,对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我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复议决议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考生。
  5.考生在复试期间有任何异议,可拨打监督电话。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 ************
  首都儿科研究所纪检办公室: ************
   
 

  首都儿科研究所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2.4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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