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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首都儿科研究所考研招生简章

  一、研究所简介

  首都儿科研究所的前身是中国医学科学院儿科研究所,成立于1958年,是新中国第一家以医学基础研究、儿科疾病发病机理研究、儿童保健为重点,承担有医疗、教学和预防任务的应用医学研究机构,设有一家附属儿童医院。多年来,研究所以“儿童保健群体医学研究”、“儿科疾病基因和生物技术研究”、“儿科感染的实验诊疗技术研究”为特色,设有儿童早期综合发展研究、卫生发展研究、流行病学研究、生长发育研究、病毒学研究、分子免疫学研究、生物化学研究、生物技术研究、遗传学研究、细菌学研究等十个研究室。常年承担着国家、卫生部、国际组织和国际间的多边合作类和北京市一系列重大项目和课题的研究,其中有国家973、863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北京市科委重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研究所内设有世界卫生组织儿童卫生合作中心、中国儿童卫生保健疾病防治指导中心、北京市感染与免疫中心实验室、北京市儿童成人慢性病防治中心、北京市儿童出生和发育健康研究重点实验室。是中华预防医学会儿童保健分会、中国儿科医师协会的主任委员单位。研究所多位知名专家担任全国专业性学会、协会领导职务。宋庆龄基金会儿科奖励基金委员会、中国社区卫生协会等国家级专业学会办公机构设在本所。

  研究所于1978年开始在中国医科院进行研究生招生,1990年获得了独立的儿科学硕士学位授予权,2010年度通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核,取得了临床医学(学术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首都儿科研究所与北京协和医院、北京大学医学部共同申报儿科学的博士学位点,获得批准。研究所拥有一支结构合理、业务精湛、学术水平高、敬业精神强的师资队伍。现有博士生导师15人,硕士生导师60余人。目前,已独立培养了博士、硕士研究生200余人。

  二、培养目标

  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三、招生专业与人数

名额分配

协和医学院

北京大学医学部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博士

硕士

博士

硕士

硕士

专业

学术型

专业型

专业型

学术型

专业型

学术型

专业型

学术型

儿科学

2

1

2

1

0

3

5

19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

1

0

0

0

0

0

0

0

遗传学

1

0

0

0

0

0

0

0

合计

5

2

1

8

19

  四、报考条件

  (一)协和医学院研究生

  学术型博士和专业型硕士报考要求参照北京协和医学院研究生院招生简章执行。

  (二)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

  1.博士研究生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报考医学(理学)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

  a)已获硕士学位者;

  b)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

  c)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高等学校中优秀本科应届毕业生可申请推荐免试直博生。

  3)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是全日制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毕业生;且硕士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北京大学医学部2017年应届硕士专业学位毕业生不能报考。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两名与本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6)“申请考核制”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要求之一:

  a)TOEFL成绩90分及以上(2年内有效);

  b)GRE成绩305分及以上(5年内有效);

  c)GMAT成绩600分及以上(5年内有效);

  d)WSK(PETS5)考试合格(5年内有效);

  e)国家英语六级考试440分及以上(3年内有效);

  f)国家英语专业八级考试合格;

  g)雅思成绩6.5分及以上(2年内有效,A类或G类均可);

  h)在以英语为授课语言的国外高等学校获得过学士及以上学位。

  凡未达到以上“申请考核制”英语水平要求的报考者,经所报学院审核认为特别优秀的可以参加2016年下半年“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英语水平考试(PKU-GATE)”(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7)具有同等学力的在职人员具备以上报考条件(第2、3条除外),可申请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但需同时具备:

  a)修完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全部学位必修课(以医学部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为标准)并提交进修学校开具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

  b)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及目前所从事专业相近,获得学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录取为博士生当年的9月1日);

  c)须在全国统计源期刊上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发表两篇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2.硕士研究生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祖国医药卫生事业贡献力量,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力)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b)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c)报考攻读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方向为“临床医疗技能训练与研究”)硕士研究生,仅限参加全国高考录取为本科全日制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专业(中医除外)并获得学士学位,且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报考专业应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对于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d)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下同)学习或工作的人员,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可以报考医学(理学)学术学位研究生,但不能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

  以同等学力报考同时还须具备以下条件:①修完本专业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并提交进修学校提供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②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及目前从事的专业相同或相近;③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位);④如取得复试资格,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业务课,加试科目在复试前通知。

  e)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学校不提供奖学金。

  4)报考护理学专业者须具有学士学位。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在入学前通过执业护士资格考试,往届本科毕业生要求获得护士执业证书;

  5)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研究生

  仅限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应具有相关专业的学士学位(应届生应在入学前取得学位);

  4、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高等学校中优秀本科应届毕业生可申请北京协和医学院推荐免试直博生;

  5、英语达到六级水平并需提供证书复印件;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学习方式和学习年限

  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基本学习年限为三年,本科起点直博生基本学习年限为五年。

  六、报名程序

  (一)协和医学院研究生和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请查看北京协和医学院研究生招生网站

  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点挂靠在北京协和医学院。第一志愿报考我所且在北京考试的考生,报名点必须填写北京协和医学院。考生本人须在招办规定时间内持有效身份证和报名号到北京协和医学院进行电子照相和信息确认。考生只有在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电子照相和信息确认全部完成后,提交的报名信息才有效。在北京考试的考生考试在北京协和医学院进行。

  北京协和医学院报考点代码:1123;

  北京协和医学院:10023

  地址:北京东单三条九号北京协和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730

  电话:************

  (二)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

  1.博士研究生

  1)申请考核制:北京大学医学部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行申请考核制。

  “申请考核制”报名办法:

  a)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从2016年10月中旬开始,届时详见博士研究生报名公告(网址:http://grs.pku.edu.cn/zsxx/bszs/bobmxx/)。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的方式,考生须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凡因个人信息造假、信息填报错误等造成不能考试、复试和录取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报考信息造假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报考申请考核制博士生的考生请务必对照《北京大学医学部2017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同时注意查看“医学部2017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拟录取公示名单”中直博生拟录取情况(登录北医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办网页)。

  特别提示:

  (1)不能报考已经拟录取推荐免试直博生的专业及研究方向。

  (2)博士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注明“推荐直博生”的研究方向或专业,即使未招收推荐直博生也不能报考;

  (3)凡考生错报已录满推免直博生或备注中注明招收推免直博生的专业或研究方向,学院进行资格审查时自行将考生报考志愿在本学院范围内按照相同或相近的专业及研究方向调整,考生必须服从所报学院对其复试及拟录取工作的安排,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拟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的考生请先于2016年10月11日-10月20日在医学部研究生院网上(http://gratest.bjmu.edu.cn/yjs/jump/ssks)报名参加“2017年医学部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转博资格临床考核”(具体报名办法查看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办网页),通过者方可获得进入学院复试资格。

  b)提交申请材料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按照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目录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向报考学院提交下列材料:

  (1)北京大学2017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请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admission.pku.edu.cn/bm)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相关材料,并打印“北京大学2017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录取后须补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到注册;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4)硕士毕业院校的正式成绩单原件。

  (5)个人陈述(含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等的陈述,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拟定研究计划,下载:http://grs.pku.edu.cn/zsxx/bszs/bobmxx/)。

  (6)两封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含)以上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推荐信(下载:http://grs.pku.edu.cn/zsxx/bszs/bobmxx/),不包括所报导师,医学部在学硕士研究生还须交硕士导师推荐书一份。

  (7)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毕业生可提供详细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8)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证明书复印件。

  (9)符合医学部“申请考核制”英语水平要求的成绩证明复印件,复试时携带原件进行确认。

  (10)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还须提交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领域的全国统计源期刊上发表的两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

  (11)报考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完整,它将作为招生面试考核中的内容之一。材料不真实者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将申请材料在2016年10月25日前寄或送交至首都儿科研究所科技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雅宝路2号首都儿科研究所科研楼4层公共办公区,邮编100020,收件人:王筠新,电话************)。申请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2)推荐免试直博:招生对象仅为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全国高等学校中优秀本科应届毕业生。

  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及名额的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条件及办法与接收详见《北京大学医学部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按照教育部和北京大学关于推荐免试工作的相关规定,推荐免试直博生应有推荐免试资格及名额并应在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上成功报名。最终录取信息以教育部推荐免试系统的信息为准。直博生不参加10月开始的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

  2.硕士研究生

  1)推荐免试:按教育部文件精神在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选拔优秀学生攻读研究生学位。欢迎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详情见《北京大学医学部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

  2)全国统一考试:按照国家教育部和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进行。

  报名方式:

  a)采取网上报名提交报考信息的方式,考生须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凡有违背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具体报名方式、时间、地点等事宜请于九月下旬浏览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b)报名后的相关材料在复试时提交,详见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网站。

  c)报名费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收取。

  d)报考全国统考硕士生的考生请务必对照《北京大学医学部2017年全日制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登录北医研究生院网页)。

  七、入学考试

  (一)协和医学院研究生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1、初试:全国统一考试

  (1)考试科目及时间:

  12月24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4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

  12月25日下午无

  (2)考试地点:北京协和医学院

  2、复试:

  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时间、地点、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请考生在4月份查询首都儿科研究所复试工作方案。

  3、录取

  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分数线基础上,参加复试考核小组的考核,按照复试成绩择优录取。

  (二)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

  1.博士研究生

  经申请学院审核后,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将通知考生参加入学考核。

  1)英语考核:

  2016年下半年组织参加“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英语水平考试(PKU-GATE)”(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业务综合能力考核:

  a)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

  申请学院组织业务综合能力考核,采取综合考核(面试或笔试、或两者相兼)的方式进行。在考核中对考生的申请材料、学科背景、综合素质、操作技能、外语口语水平、思维能力、科研素养、创新能力等进行综合考察。

  b)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

  通过“医学部临床医学/口腔医学2017级硕士专业学位转博资格临床考核”。

  申请学院组织对考生的申请材料、学科背景、综合素质、操作技能、外语口语水平、思维能力、科研素养、创新能力等进行综合考察。

  3)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考核时还须加试政治理论课(含自然辩证法、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和两门所报专业硕士学位必修课。

  博士研究生入学考核的复试安排在4月中上旬,具体办法请登录医学部相关学院网站,查看拟申请学院的“博士生入学申请考核制招生细则”。

  2.硕士研究生

  1)全国统一考试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2)全国统一考试初试时间及要求按照国家教育部统一部署进行。

  3)全国统一考试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下旬或4月初,具体说明如下:

  医学部实行差额复试,在达到复试分数线基础上,由各学院根据差额复试的比例确定考生的复试资格。复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外语、专业知识和实验或临床技能的考核,形式为笔试、口试和技能操作等,主要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综合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

  参加复试考生需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按当年有关规定执行。

  (三)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研究生

  依照通知时间按时参加全国统考。

  八、报考费用

  (一)协和医学院研究生

  考生的报名费、体检费及考试期间食宿费等均由本人自理。

  (二)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

  1.博士研究生

  参加“申请考核制”招生的报名者,需缴纳报名费每人次200元,于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admission.pku.edu.cn/bm)中网上支付,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报考医学部博士研究生者只能报考医学部内一个学院中的一个专业,同时报考两个学院者报名无效,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申请直博者按照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规定交费。

  2.硕士研究生

  报名费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收取。

  (三)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研究生

  考生的报名费、体检费及考试期间食宿费等均由本人自理。

  九、学费及学业奖励政策

  (一)协和医学院研究生

  1、研究生须按学年缴纳学费。协和医学院研究生学费收费标准为:学术/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10000元/学年/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8000元/学年/生。

  2、北京协和医学院研究生院为研究生设立了研究生优秀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博士研究生优秀奖学金不低于15000、10000、6000元/学年,硕士研究生优秀奖学金不低于10000、8000、5000元/学年(覆盖面及金额的上调,以当年学校奖助政策为准)。

  3、研究生岗位助学金分为助研、助教、助管和助医岗位津贴四类,博士研究生岗位助学金1000元/年,硕士研究生岗位助学金800元/年。

  4、学校为学生发放生活津贴博士研究生2000元/月(覆盖面100%),硕士研究生1500元/月(覆盖面100%),同时享有研究所给予其他福利待遇。

  (二)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

  1.博士研究生

  研究生须按学年缴纳学费。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10000元/学年/生,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15000元/学年/生。

  奖学金和助学金:

  1.国家学业奖学金

  具有参评资格的研究生均可获得国家学业奖学金。除推免直博生(具体见推荐免试研究生说明)外,其他博士研究生国家学业奖学金的等级与金额详见下表:

培养类型

等级与金额

学术学位

  一等奖18000元/学年/生

二等奖15000元/学年/生

专业学位

8000元/学年/生

  学术学位博士新生(推免直博生除外)的国家学业奖学金的评定由院(部)研究生奖助工作评审小组根据本单位制定的评定细则等内容确定获奖资格和等级,进入第二年(含)以后所有学术学位博士(含推免直博生)的国家学业奖学金的等级与金额由各学院(部)依据具体评定办法与实施细则统一动态评审。

  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的研究生、留学生、延期生以及其他不符合参评条件的研究生不能申请国家学业奖学金。

  2.国家奖学金与专项奖学金

  符合参评条件的研究生均可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研究生专项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3万元/学年/生。专项奖学金的金额为1000-10000元/项。

  3.国家助学金

  资助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生每月1000元。

  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的研究生、留学生、延期生不享受国家助学金。

  4.“三助”岗位津贴

  “三助”岗位津贴是指研究生通过兼做“助研、助教、助管”工作获得一定的岗位酬薪。各岗位根据研究生参与科研、教学、管理的实绩发放津贴。助研岗位设置为99%,博士生的助研津贴一般不少于800-1000元/月(不含寒暑假),学校还提供部分助教(20元/学时,周津贴不超过200元)和助管(18元/小时)岗位。

  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的研究生,其助研津贴由导师视具体情况自行确定。

  2.硕士研究生

  1)学费

  研究生须按学年缴纳学费。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8000元/学年/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2000元/学年/生。

  2)奖学金与助学金

  a)国家学业奖学金

  具有参评资格的研究生均可获得国家学业奖学金。除推免硕士生(具体见推荐免试研究生说明)外,其他硕士研究生国家学业奖学金的等级与金额详见下表:

培养类型

等级与金额

学术学位

一年级:

二等奖10000元/学年/生

二年级及以上:

一等奖12000元/学年/生

二等奖10000元/学年/生

专业学位

一年级:

全科医学12000元/学年/生

其他 6000元/学年/生

二年级及以上:

6000元/学年/生

  对于二年级(含)以上的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各学院依据具体评定办法与实施细则动态评审其国家学业奖学金等级与金额。

  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的研究生、留学生、延期生以及其他不符合参评条件的研究生不能申请国家学业奖学金。

  b)国家奖学金与专项奖学金

  符合参评条件的研究生均可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万元/学年/生。专项奖学金的金额为1000-10000元/项。

  c)国家助学金

  资助标准为:硕士研究生每生每月500元。

  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的研究生、留学生、延期生不享受国家助学金。

  d)“三助”岗位津贴

  “三助”岗位津贴是指研究生通过兼做“助研、助教、助管”工作获得一定的岗位酬薪。各岗位根据研究生参与科研、教学、管理的实绩发放津贴。助研岗位设置为99%,硕士生的助研津贴一般不少于500-700元/月(不含寒暑假);此外,学校还提供部分助教(20元/学时,周津贴不超过200元)和助管(18元/小时)岗位。

  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的研究生,其助研津贴由导师视具体情况自行确定。

  (三)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研究生

  1、我所招收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硕士研究生均为国家计划内招收的研究生,免收学费。

  2、首都儿科研究所为研究生设立了研究生优秀奖助金实施办法。硕士研究生优秀奖学金1000元/年。

  3、研究生岗位助学金分为助研、助教、助管和助医岗位津贴四类,硕士研究生岗位助学金800元/年。

  4、学校为学生发放生活津贴硕士研究生700元/月,同时享有研究所给予其他福利待遇。

  十、就业

  研究生毕业后自谋职业,研究所不负责分配,由研究所统一办理就业派遣手续。

  十一、招生咨询

  (一)协和医学院研究生和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研究生

  首都儿科研究所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及导师介绍均在网上进行发布,请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首都儿科研究所”网站查看相关信息。

  首都儿科研究所招生代码:87120

  咨询电话:************,85695562

  招生单位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雅宝路2号

  邮编:100020

  (二)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

  1.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需及时浏览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院网页(www.bjmu.edu.cn→人才培养→研究生教育→招生就业办),查看招生相关信息。

  2.咨询电话:(010)82802338、82805630

  监督电话:(010)82802337

  咨询邮箱:yzb@bjmu.edu.cn

  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8号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100191

  招生单位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雅宝路2号,邮编:100020,首都儿科研究所85695562

  首都儿科研究所科技处

  2016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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