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招网 > 上海研招网 > 上海海事大学 > 招生简章

上海海事大学200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上海海事大学研究生招生和培养方案:

  1.上海海事大学从2002年起,硕士研究生培养年限改为2年,学习年限2-4年;在职人员可适当延长培养年限。

  2.从2003年起,硕士生入学考试中的初试科目由5门改为4门,保留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专业课调整到复试中进行。各科的考试时间仍为3小时,考试方式与2002年相同。其中政治理论、外国语的满分值各为100分,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的满分值各为150分。

  3.复试范围:复试指定科目,综合能力,英语听力和口试

  4.复试原则:以考试成绩为主,综合考虑考生的科研素质、科研经历、大学成绩、外语水平与能力以及导师意见,择优录取。

  5.2006年上海海事大学将继续提供一定数量的助教、助研、助管岗位给研究生,作为勤工助学和社会实践的基地。

  6.上海海事大学对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提供奖学金;并配合银行为学生办理学习和生活助学贷款。

  二、报考2006年硕士研究生的考生,2005年10月8日-30日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www.chinayz.com.cn/index.htmhttp://gs.shmtu.edu.cn/yzb.asp,2005年11月10日-14日在全国各地研究生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拍照并交纳报名费。现场报名确认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或毕业文凭原件)。

  三、考生网报信息必须按照要求填写,不明之处应来电向研招办询问后再申报。

  四、考生须详细和正确填写本人家庭及单位的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电话(手机)和所在单位名称,学校研招办在资料审核和录取过程中会经常与考生联系。

  五、以同等学力报考者,必须具有大专毕业文凭,毕业后工作满二年以上,有相应专业的本科主要课程进修成绩单,并在工作中有较大贡献。报考民商法学、国际法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会计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等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必须通过八门相关专业本科课程的考试。参加统考初试科目合格后,在进行专业课考试时,由所在招生学科专业确定加试本科二门主干课程。

  六、有关英语、政治、数学考试内容详见教育部公布的当年考试大纲。

  七、专业基础课、专业课考试大纲和考研相关信息均在校园网研究生招生工作内公布。

  单位代码:10254

  地址:上海市浦东大道1550号

  邮政编码:200135

  联系部门: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

  电话:021-68537753

  传真:021-68537753

  联系人:蔡荣彭海仔

  电子信箱:yzb@shmtu.edu.cn

  网址:http://gs.shmtu.edu.cn/

考研帮最新资讯更多

考研帮地方站

你可能会关心:

查看目标大学的更多信息

分数线、报录比、招生简章
一个都不能错过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