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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上海海关学院招收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

  上海海关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直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中国海关高等教育已有百年历史,1908年清政府在北京建立税务学堂(后更名为税务专门学校,并迁址上海),该学堂是世界上最早从事海关高等专业教育的学校之一。新中国成立后,1953年上海海关学校设立;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升格为上海海关专科学校;1996年更名为上海海关高等专科学校;2007年3月,教育部批准在上海海关高等专科学校的基础上设立上海海关学院。2012年12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正式批准上海海关学院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单位”,试点培养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2018年5月,学校正式获得硕士授予单位授权,同时获得税务硕士和公共管理硕士两个授权点。

  一、培养目标

  立足海关行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海关特色和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名额

  本年度我校拟招收各类硕士研究生90名(含推免生),录取时将视生源状况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名额,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三、招生类型及学制

  我校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与用人单位通过“双向选择”就业。

  学制一般为2年或3年。

  具体招生计划及要求详见各专业招生简章。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19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9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本条(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含3年)以上工作经验(2016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含5年)以上工作经验(2014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含2年)以上工作经验(2017年9月1日前获得学位证书)的人员。

  2.报名参加公共管理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本条(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除上述条件外,考生应同时符合招生院系对相关专业提出的报考要求。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报考2019年硕士研究生的考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报名网址:

  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

  考生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仔细阅读报考须知,严格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等的要求及网上提示准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

  2.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时间: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为网报有效信息。

  (二)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在报名时间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4.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三)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均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办。考生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到本人户口或工作所在地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信息,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采集考生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信息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六、考试

  (一)初试

  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方式为笔试。各专业考试科目详见专业目录及各专业招生简章。

  时间为2018年12月22日至23日(详见准考证标注内容。准考证打印办法: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期间,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使用A4幅面白纸,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考生凭《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复试

  复试由学校组织,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各专业复试内容请见各专业招生简章。复试具体安排以我校后续发布的复试工作有关通知为准。

  (三)调剂

  若第一志愿上线人数不足,我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调剂的规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调剂复试,调剂考生的复试程序与第一志愿考生完全相同。

  七、复试体检

  复试考生需参加体检,具体安排以我校后续发布的复试工作有关通知为准。

  八、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录取,并予以网上公示。按国家规定,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定向就业考生在正式录取之前,须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九、学历与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内容,符合毕业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十、学费与奖助学金

  (一)学费标准:详见各专业招生简章,按学年收取。

  (二)我校设立研究生多元奖助体系以支持鼓励在读研究生。

  十一、政策与信息发布

  凡涉及报考、录取和调剂方面的政策以教育部公布的《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等有关文件为准。有关招生信息我校将在研究生处网站和学校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平台上发布。

  十二、信息查询及联系方式

  学校代码:10274

  学校名称:上海海关学院

  学校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华夏西路5677号

  邮政编码:201204

  联系部门:上海海关学院研究生处

  咨询电话:************(工作日9:00-11:00,14:00-16:00)

  申诉电话:************

  电子邮件:shcc_gs@126.com

  上海海关学院网址:http://shanghai_edu.customs.gov.cn/

  上海海关学院研究生处网址:http://yjsc.shcc.edu.cn/

  官方微博:http://www.weibo.com/shccgs

  上海海关学院

  2018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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