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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科技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说明
  上海科技大学2014年依托中科院上海分院系统各研究院所招收培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由中科院上海分院系统各院所代招(以下简称“各代招研究院所”)。学校2014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学院有:物质科学与技术学院、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和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上海科技大学依托招生的研究院所有:


  学院

  代招研究所

  物质科学与技术学院

  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

  上海硅酸盐研究所

  上海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

  上海应用物理研究所

  上海技术物理研究所

  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
  (含上海高等研究院为上海科技大学代招)

  上海天文台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
  (含上海高等研究院为上海科技大学代招)

  上海技术物理研究所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

  上海药物研究所
  (含上海高等研究院为上海科技大学代招)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学术型),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4.其他条件参照各代招研究院所的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三、报名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各代招研究院所及学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各代招研究院所及学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认证后再准予考试。若发现伪造证件情况,将扣留伪造证件。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市、区)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市、区)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2013年9月28日-29日,每天9:00-22:00。
  说明:报名时间若有变化,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
  2.报名和查询网址:http://yz.chsi.com.cn/(公网网址),http://yz.chsi.cn(教育网址),以下简称“研招网”。
  其他信息查询网址: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ucas.ac.cn),及上海科技大学和各代招研究院所网站。
  考生登录研招网网上报名主页后,在选择招生单位及报名点过程中弹出的重要公告信息,务必要认真阅读,并按其要求填报。凡未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报考我校时,“招生单位所在地区”选择“上海”,“招生单位”选择相应代招研究院所(例如,有志报考我校物质科学与技术学院由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代招的相关专业的考生,请选择“80035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院系所名称”栏不选,“报考专业”请选择相应代招研究院所招生专业目录中“与上海科技大学联合培养”的招生专业。
  3.网上报名填写报名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具体到我校,欲报考上海科技大学的考生只填报上海科技大学依托培养的一个研究所中与上海科技大学联合培养的一个专业。
  (2)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要如实填写。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处理。
  4.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但仍需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必须由考生本人办理,不得由他人代办。凡请他人代办的,报考点一概不予受理。
  1.时间:2013年11月10日-14日,具体时间以报考点公告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2.地点:到所在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3.现场确认程序: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应届生凭学生证)原件及网上报名号或网报时生成打印的初试报考登记表确认报考资格,并办理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手续。报名费支付方式以各省市规定为准,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四、初试
  (一)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二)初试日期和时间:具体以教育部公布日期为准。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三)初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标注的地点为准。
  (四)初试科目:初试科目为4门,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的满分值各为100分,基础课(含统考数学)和专业基础课每门满分值为150分。具体考试科目见简章后附招生专业目录及各代招研究所得招生专业目录。

  五、复试
  复试前各代招研究院所及学校将再次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复试由各代招研究院所及上海科技大学共同举行,采取差额复试。具体差额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根据各代招研究所的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
  2.复试形式、时间、地点、科目、方式等将在复试前通过各代招研究院所及上海科技大学的网页向考生公布。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六、体检
  在复试阶段组织考生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进行。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

  七、录取
  1.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2.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招生单位不予录取。

  八、其他
  1.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除应认真阅读本简章中的相关说明与规定外,还应认真阅读相关代招研究所公布的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相关说明与规定。有矛盾之处,请咨询上海科技大学招生热线:***********。
  2.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新政策为准。
  3.考生因报考研究生而与原所在学校、单位或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及各代招研究院所不承担责任。
  4.考生可通过本简章附件,或各代招研究院所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或通过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ucas.ac.cn/)查阅各代招研究院所与上海科技大学联合培养的招生专业目录、招生计划和考试科目等信息。或直接通过我校招生热线联系咨询报考事宜。
  热忱欢迎各校优秀学生踊跃报考我校研究生!

  上海科技大学2014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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