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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民族师范学院2013年教育硕士专业研究生招生公告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2013年教育硕士专业研究生招生公告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2011〕54号《关于开展“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试点工作的意见》和教育部教学〔2012〕9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基础教育领域对高层次专门教师人才的需求,服务地方教育事业,2013年我校拟招收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体育)、学前教育、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化学)五个领域的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30名。
  欢迎有志于从事基础教育领域教育、教学工作的考生报考!

  一、招生宗旨
  我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旨在适应民族地区基础教育发展需要,培养热爱基础教育事业,掌握现代教育理论,教学能力强、实践创新能力强,能扎根民族地区基础教育的一线教师。

  二、招生专业
  我校2013年计划招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学科领域、招生人数见下表,其中实际招生人数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为准:

  三、报考
  (一)报名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报考相关专业的考生原则上应是相关专业毕业生。
  7、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3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研究生学历的人员。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
  2、报名
  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或 http://yz.chsi.cn。
  网上预报名时间:2012年9月28日—29日每天9:00~22:00。
  网上正式报名时间:2012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办,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牢记自己的网报用户名、密码等,并准确填写所有信息,如有误,后果由考生自负。
  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11月10日—14日,考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到本人网报选定的报考点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并缴费、照相。逾期不再补办。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4日,考生必须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考试信息,并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需用A4纸打印),学校按教育部规定不再邮寄《准考证》。
  3、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弄虚作假者,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和《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给予处理。
  4、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以下简称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见附1)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定向或委托培养方式),方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三)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阶段。
  1、初试
  为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统一时间(2013年1月5—6日)。
  2、 复试
  (1)我校依据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基本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划定我校复试最低分数线。
  (2)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4月。具体时间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教育网公布。
  (3)复试安排: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办法在复试前公布。
  (4)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复试时要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相应能力的加试,加试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5)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四)报考资格审查
  报考资格审查在复试阶段进行,考生复试时须提供如下材料:应届本科生提供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往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学位证书者一并提供);同等学力考生提供专科毕业证书,进修本科课程成绩单。
  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录取
  1、考生在网上查询考试成绩并打印。
  2、成绩合格的考生在成绩下达后登录网报系统下载打印《资格审查表》,并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教育局),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在接到我校复试通知后,按要求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交我校研究生处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根据学位办规定:因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而未被招生单位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3、我校将根据考生情况划定录取分数线,组织复试,并择优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体检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注册。

  五、学制、培养及学位
  我校教育硕士研究生采取全日制脱产学习方式,学制2年。
  前两个学期主要在院内进行课程学习,并进行适当的院内外实践教学;第三学期到实习基地“顶岗实习”,并进行实践专题调查,开展论文选题及开题报告;第四学期继续在实践过程中撰写硕士学位论文。
  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符合毕业要求的,颁发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六、录取类别、学费及奖励
  我校教育硕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培养和非定向培养两种。其中非定向培养的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必须转入我校,户口可以自愿选择是否迁入我校,毕业后根据国家就业政策就业,按就业三方协议将档案、户口派遣到签订的就业单位。定向培养的硕士研究生,须与有关方面签署相关协议,人事档案、户口均不迁入我校,毕业后派遣回录取时确定的定向委培单位工作。
  教育硕士研究生须交纳学费,年学费8000元/人(以物价局审定为准)。对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为我校录取且初试成绩排名前50%的考生学校给予一次性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如下:
  1、初试成绩排名前10%(含10%)的考生一次性奖励10000元,初试成绩排名前10%—30%(含30%)的考生一次性奖励8000元,初试成绩排名前30%—50%的考生一次性奖励5000元。
  2、对优秀研究生实行奖学金、助学金制度(具体见《黔南民族师范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七、招生信息、咨询、联系方式
  1、我校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可在我校研究生处主页查询,请及时关注。
  2、“复试通知”由考生自行上网查询并下载,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书面通知。
  3、咨询电话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黔南民族师范学院研究生处       
  地址:贵州省都匀市龙山大道   邮政编码:558000
  网址:http://ygb.sgmtu.edu.cn/
  咨询电话:(0854)8737536  传真:(0854)8737536  
  电子邮箱:qnsyyzb@163.com 
  注:有关研究生招生政策,考生可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2013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简章》

  相关专题: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汇总 | 2013年硕士研究生推免信息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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