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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4年,我校学术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117个(其中一级学科34个、二级学科83个);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类别19个,其中工程硕士招生领域19个。总招生规模约为3500名,其中学术学位研究生1900名左右,专业学位研究生1600名左右;拟招收校内外推荐免试生1200名左右(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各院系专业比例有所不同)。

  一、学术学位硕士生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在研究生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考生(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国家承认学历的同等学力考生(我校部分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请注意查看2014硕士生招生目录院系“备注”栏): 
         ①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② 以同等学力报考我校研究生,须具备:1)能提供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2)通过CET四级考试;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持海外学历考生在报名时必须已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4.本科阶段是国防生的考生必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属选培办的同意,并在报名信息的“现役军人码”栏中确认“国防生”身份;根据教育部、总政治部文件规定,国防生录取后必须保留1-2年学籍后方可入学。对故意隐瞒“国防生”身份的考生,我校经查实后将不予录取。
  5.现役军人报考强军计划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必须保证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全部回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前征得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同意,并将加盖公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资格确认表》于2013年11月30日之前寄送至东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7.我校部分招生专业对考生的报考条件提出了明确要求(详见东南大学2014年硕士生招生目录“备注”栏),请考生在报名前务必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二、专业学位硕士生报考条件
  1.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须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须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必须是: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其他专业学位类别硕士生的报考条件与学术学位硕士生一致。
  5.我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和软件工程硕士不接收强军计划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报考。
  三、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考前,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经所在学校主管部门同意;在职考生须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在校研究生须经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其他人员须经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同意。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或签定有关协议,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目前在读本科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考生报名时应准确填写报考类别,一经确认,不得随意更改:
  (1)“非定向就业”硕士生:录取前,我校须向考生所在档案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学生毕业时采取“双向选择”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2)“定向就业”硕士生:录取前,我校须和考生及其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不转户口、人事档案等,学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如:强军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考生、国防生等。
  3.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报考我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应选择东南大学报考点(代码:3202)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1)网上报名
  时间: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程序: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考生考前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2)现场确认
  时间: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程序: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报考资格审查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后,方准予考试。

  四、初试
  1.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下载《准考证》。《准考证》正反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须凭《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2.初试时间: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6日进行)。
  3.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科目详见我校2014年招生专业目录,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日语、俄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西医综合、中医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律硕士联考的试题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他科目一般由我校自行命题。

  五、复试
  1.初试成绩满足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进行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一律取消其复试资格并不得进行调剂;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必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3.我校复试为差额复试,复试统一安排在东南大学,具体时间、地点届时见网上通知。复试内容包括外国语听力、口语、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测试。复试方式将采取笔试、面试及实际操作等。专业知识笔试覆盖范围参见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备注栏。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等五个类别专业学位硕士的思想政治考试将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4.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及旅游管理专业学位可除外),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分数线后,还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报考专业本科阶段主干课程的加试,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加试科目及要求请直接与报考的院(系、所)联系,加试合格后方可参加复试。
  5.考生体检安排在复试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届时见网上通知。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六、录取
  各招生院(系、所)根据《东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和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在招生计划范围内,综合考察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及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正式录取通知书将于2014年6月发放,录取新生于2014年秋季入学。

  七、其他说明
  1.我校2014年招生目录中公布的各院系“招生人数”基本上为2013年的录取人数(包括推荐免试生和统考生),仅供考生参考,录取时视当年具体情况作适当调整。各招生专业近几年的复试分数线和报考录取情况统计可参见研招办主页“历史数据”。
  2.招生目录中学科代码第五位为“Z”表示一级学科下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
  3.我校硕士生培养年限一般为2—3年(根据各专业培养方案确定)。
  4.按照国家政策,从2014年入学的研究生开始实行收费制度。学校将按照国家和江苏省的规定收取学费,学费标准另行公布。同时学校向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的全日制硕士生发放国家助学金;在修业年限内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评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学校、院系为研究生设置的奖助学金。学校、院系和导师为研究生设置“助教”、“助管”和“助研”岗位(统称为“三助”岗位),承担“三助”岗位的研究生,可以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奖助办法另行公布。
  5.我校不组织单独考试;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及复习资料。
  6.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7.若2014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予以公布。

  八、信息查询、联系方式
  我校研究生招生的相关信息将及时公布在东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b.seu.edu.cn),请考生密切关注。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件:yzb@seu.edu.cn        邮政编码:210096
  地  址:南京市四牌楼2号逸夫建筑馆二楼2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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