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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东南大学推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东南大学2015年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精神,我校继续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全国重点大学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攻读研究生。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类型包括学术学位硕士生、专业学位硕士生以及本科起点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具体办法如下:
  一、招生对象
  1、全国重点大学获得母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政治思想表现好,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本科阶段学习成绩、特别是专业成绩突出,专业排名名列前茅,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科研能力。
  5、申请直博,除满足以上条件外,原则上申请者应为教育部原批准设立研究生院的56所高校(点击查看)或其他高校国家重点学科(点击查看)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生中的国防生、西部支教生须保留1-2年学籍,一般不得申请直博。
  二、招生专业
  1、《东南大学2015年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生专业一览表》(点击查看)。
  2、《东南大学2015年招收推荐免试直博生专业一览表》(点击查看)。我校招收直博生专业一般为理、工、医类学科,招生导师一般为目前主持国家级重点课题项目的博导,每位博导(新批博导和兼职博导除外)每年最多招收一名本科直博生。
  三、申请材料
  申请者须在参加复试时向报考院系提交以下申请材料供审查(注意:无需提前寄送):
  1、《东南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原件(通过东南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申请系统中打印)。
  2、大学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须加盖学校教务处或院系公章)。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学生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外语水平证明(如CET-4、CET-6、TOEFL、IELTS等的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原件备查。
  5、如有校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和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请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6、如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还须下载填写《东南大学本科直博研究生申请-考核表》东南大学本科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doc。
  申请人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必须保证真实准确,若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来我校的免试读研资格,并通报所在学校;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四、申请和选拔程序
  1、9月15—25日,凡取得母校推免资格并有意愿报考我校的推免生,请登入东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东南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申请系统”中预报名(该信息仅供院系参考)。
  2、9月25日后,所有推免生(包括本校和外校,直硕和直博)必须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开通时间研招网另行公告)中填报志愿(报名时须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电子照片、支付报名费)。推免志愿以“全国推免系统”中的信息为准。
  3、10月1日前,我校组织各院系审核报考信息、确定复试名单,并在“全国推免系统”中发放复试通知。推免生应及时接受复试通知,并按要求参加考核。
  4、10月8-12日,我校各院系根据复试录取工作细则组织考核,科学选拔、公平竞争,根据推免生综合表现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上报研招办审核。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合格者择优录取。直博生还须提交《东南大学本科直博研究生申请-考核表》。
  5、原则上在各院系复试结束后48小时内,我校在“全国推免系统”中对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的推免生发放待录取通知;推免生须于院系的规定时间内在“全国推免系统”中进行确认,我校不再发放纸质接收函。
  6、10月15日,学校公示拟录取名单,并将经过公示的拟录取推免生名单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进行政策审核后,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
  7、我校部分院系将根据情况组织第二批复试录取工作:10月9日,发放复试通知;10月17日前,院系组织考核并发放待录取通知(推免生在系统中确认后方有效);10月20日,学校公示拟录取名单。
  8、拟录取的直博生还须登入“东南大学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另行通知)
  五、其它说明
  1、我校按照国家和江苏省规定向所有研究生收取学费,同时设立奖助学金用于支持学生完成学业。我校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一等(1万元)和二等(0.8万元)主要提供给当年度入学的免试研究生;研究生助学金除国家助学金(500元/月)外,还有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等。
  2、参加我校2014年暑期夏令营被评为“优秀营员”的推免生,如申请报考我校该院系,可免复试(以夏令营考核成绩为准),直接拟录取。
  3、拟录取推免生不再需要参加统考生的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4、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通过政审后于2015年6月寄发。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经查实即取消免试攻读东南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
  ①提供的材料不真实
  ②受刑事、行政或纪律处分
  ③应届毕业时无法获得学士学位
  5、若在2015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6、联系地址:南京市四牌楼2号东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210096电话:************
  传真:************电子邮件:yzb@seu.edu.cn
  网址:http://yzb.se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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