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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理工大学2012年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二)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同等学力人员报考还应该符合下列要求:

  ①报考专业须为所学专业,不允许跨专业报考;

  ②已修完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5门以上主干课程(不包括公共课),且成绩合格(需出具由自考、函授或进修院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

  ③同等学力考生初试通过后,复试时还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6、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符合(一)(二)中的各项要求。

  2、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另须符合下列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招生规模

  我校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预计710名,其中,有21个一级学科、96个二级学科专业预计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420名,有15个专业学位领域预计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90名,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规模为准。

  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的各专业(领域)招生人数只是预计人数,实际人数视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而定,在录取过程中还要根据各专业报名和上线情况作适当的调整。

  四、报考类别

  (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培养研究生:培养费由国家财政拨款,全脱产学习;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国家计划内定向/计划外委托培养培养研究生:培养费由国家财政拨款或由委托单位提供,少数经费由学生个人提供,全脱产学习;招生对象主要是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及有关公益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考生录取前其选送单位须与我校签订定向/委托培养协议,毕业后回原定向单位工作。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培养研究生,其目的是培养具有扎实理论基础,并适应特定行业或职业实际工作需要的应用型高层次专门人才;全脱产学习,学制一般二年;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网报时间以教育部公布的正式文件为准,今年正式报名时间为2011年10月10日—31日(9:00—22:00)。届时请考生自行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http://www.chsi.com.cn(公网);http://www.chsi.cn(教育网)。

  网上提交报考信息时请注意:

  1、凡不按相关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请正确详尽填写本人通信地址,以便准确发放调档函、录取通知书等。凡因通信地址填写不详或填写错误导致调档函、录取通知书等材料无法寄送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考生必须于2011年11月10日—14日到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现场采集图像和报考信息确认。

  2011年12月25日-2012年1月9日,开通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系统,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查询考试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考生资格审查

  我校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考生自行在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准考证。我校将在复试阶段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七、初试

  初试属于国家统考,考试时间、安排以教育部文件为准。初试成绩将在我校研究生主页公布,考生届时可在网上查询各科成绩,不再发送考生书面成绩通知单。

  八、调剂

  专业上线生源不足时,相同或相近专业的上线考生均可申请调剂到我校复试,待遇和第一志愿考生相同。我校优先调剂国家重点院校应届生。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招生单位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九、复试

  复试是硕士生招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教育部制定并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复试时间:2012年4月上、中旬。我校将采取笔试、面试等方式进行差额复试,以进一步考察学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参加复试的考生应达到复试分数线,复试人数一般为招生计划的120%。复试办法、内容会提前在我校研究生处主页公布。

  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十、体检

  体检在复试时统一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一、调档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考生入学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平时学习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名单在研究生处主页公示。

  对拟录取的考生发放调档函,调取考生档案进行政审。政审合格者发放录取通知书,不合格者档案退回原单位,不发录取通知书。

  学校代码:10433

  地址: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255049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

  网址:http://yjsh.sdut.edu.cn/

  山东理工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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