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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政法学院民商法学院介绍


  民商法学院是我校六个专业系部之一。我校于1979年重建后曾设置民法教研室,2000年夏季学校实行系部化改革,以原民法教研室为基础组建法律二系,2007年更名为民商法学院。民商法学院现有50名教师和教学辅助人员。其中教授6人,副教授12人,博士在读4人,具有硕士学位或硕士在读的32人。有多名教师在国家级和省级学会中担任重要职务。

  民商法学院下设4个教学单位即民法教研室、民诉法教研室、司法制度教研室、婚姻法教研室。5个研究所即民商法研究所、婚姻与家庭法学研究所、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研究所、公司风险治理与防范研究所、知识产权法学研究所。民商法学院现有法学本科和法律事务专科两个专业,承担学院各专业的民法、民事诉讼法、中国司法制度、律师实务、继承法、律师职业道德、合同法、婚姻法、民事案例研究等十几门课程的讲授任务,承担了多项省级、院级科研课题,发表有重要价值和重大影响的学术文章400余篇,出版了多部学术专著和高水平教材。

  民商法学院始终坚持“学校以育人为本,学生以学习为本”的教育原则。在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方面不断改革进取,在全院率先开展了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实践教学活动,既提高了学生的综合素质,也培养了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我系率先在全院范围内组织学生开展了模拟法庭比赛,为专业课实践教学奠定了基础,得到了广大师生的认可,并被学院纳入专业课教学计划。

  民商法学院与司法实践部门保持着良好的关系,经常邀请资深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来我系讲学,增强了学生对司法实践的感性认识,提高了理论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民商法学院还与多个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签订了合作协议,为学生建立了较为广泛的实习基地。

  民商法学院积极探索和改革传统的学生管理方式,在全院率先实施了“以教学为中心”的学生管理模式。学校以育人为本,学生以学习为本,这是民商法学院学生管理的基本出发点。紧紧围绕“教学”这个中心作文章,致力于在学生中培养良好的学风。自系部化改革以来,狠抓学习一直是民商法学院坚持的一项重要工作原则,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学生的专升本升学率一直在学院名列前茅。

  民商法学院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并取得了显著的效果,2001年学生辩论团获得学院首届大专辩论赛“挑战杯”冠军;自系部化改革以来我系在学院举办的秋季田径运动会中蝉联四届冠军,并获得2003年体育道德风尚奖;2004年青年歌手大赛中我系学生获得冠军;在大学生演讲比赛中我系学生也获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经常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为广大学生提供了展示才能的机会和舞台。

  在院团总支的具体指导下,成立了自我管理的学生组织——院学生会。学生会组织成立了许多学生社团:法学论坛、锦瑟工作室、英语沙龙、大学生辩论团、话剧团、时装模特队等社会团体和学生学术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成功举办了多次大型文艺演出,使众多学子在勤奋学习的同时,有很多的机会参与各项业余活动,丰富了他们的大学生活,锻炼了他们各项能力,真正做到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民商法学院是一个充满生机活力的集体,是一个团结奋进的集体,是一个有创新和勇往直前精神的集体,让我们祝愿民商法学院伴随着学校的发展和繁荣取得更大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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