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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财经大学法学院介绍


  山东财经大学(筹)法学院于2011年11月由原山东经济学院法学院、社会发展学院部分专业和原山东财政学院政法学院合并组建而成。

  1983年,山东经济学院根据社会需要在原基础课部建立了经济法教研室,并面向全校相继开设了《经济法》、《国际贸易法(国际商法)》等公共课。1993年设立经济法专业。2000年筹建法学系,并于同年招收法学本科生。2005年法学系改制为法学院。山东财政学院政法学院,其前身为成立于1987的学校马列主义教学研究部,1998年成立政治法律系,2002年更名为政法学院。并于同年招收法学本科生。

  合并后的法学院设有一个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拥有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法学理论、诉讼法学5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其中民商法学为省级重点学科;设有法学、社会工作专业、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4个本科专业。有法学理论与宪法、行政法,民法,商法,经济法,刑法与诉讼法,国际法,社会工作,政治学与行政学8个教研室,商法、诉讼法、法学实践教学、不动产法、法社会学、知识产权法、社会工作、法律经济学、财税金融法、经济刑法和比较法等11个研究中心。拥有一个专业资料室,约15000册藏书。学院自主创办学术期刊《法学空间》,设编辑部由专人负责。

  目前,学院有教职工100人,专任教师85人,其中教授23人,副教授30人,博士(含在读)29人,形成了法学专业门类齐全、学术梯队布局适当、学缘结构合理、师资力量较强的教师队伍。目前在校本科生1421人,研究生55人。

  法学院本科教育以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理论知识,熟悉中国法律和相关政策,具有一定的经济理论知识,具有运用法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为目标。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开设14门法学核心课程外,同时还开设有会计学、金融学、管理学和经济学等经济管理类基础课程和30余门法学学科基础选修课和专业选修课。

  法学院以本科教育为主,注重本科教学质量,在师资培养引进、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中,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目前学院有校级教学名师1名,校级教学能手1名,教师中有10余人次获得学校优秀教师、讲课大赛、教案大赛等各种教学奖励。《商法学》被评为省级精品课程,《民法学》、《知识产权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被评为校级精品课程。在抓好本科教学质量的同时,学院重视学生综合素质和实践技能的培养,进行教学研究,将实践教学进行系统化、学分化、制度化管理,开设了法律诊所、模拟法庭实验实训性课程,建立了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模拟律师事务所等机构;在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日照东港区人民法院、章丘市人民法院和燕山社区等司法机构与社区建立了十几个学生实习、实践基地,将学生的专业理论教育与大学生思想教育和大学生创新教育相结合,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朝气蓬勃的法学院,正不断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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