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山东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办法
2020年山东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办法
为做好我院202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简称推免)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05号)、《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山东财经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办法(试行)》(政教〔2018〕16号)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1.学院成立推荐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学院实施方案,具体实施本学院推荐工作。推荐工作小组组长:刘军。成员:李旭刚、赵红、张红燕、彭艳红、王旭、于仁竹、孙立莉。
2.学院推荐工作小组在校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参与推免工作的人员有子女或亲属申请推免生资格的,应主动提出回避。
二、推荐办法
推免生通过学生自愿报名、学院推荐工作小组考核推荐、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的方法产生。
(一)推免生申请条件
学生申请推免生资格须符合以下各项条件:
1.纳入我校国家普通高考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且在境内外交流学习累计不超过两个学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有志于在国内继续深造。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6.按期完成前六学期本专业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并取得相应的学分,未曾有不及格现象。通过学校项目进行境内外访学的学生,只根据其在我校期间取得的学习成绩计算,且访学期间取得的成绩未曾有不及格现象。
7.大学英语通过国家六级考试且达到426分或通过国家四级考试且达到533分。
8.学业成绩(计算办法后述)符合以下要求之一:
(1)学生学业成绩位列同专业所有学生前15%(含);
(2)以山东财经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并以第一作者在《山东财经大学学术期刊分类目录(试行)》(政科〔2015〕7号)中规定的A2类及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领域相关论文的学生,学业成绩位列同专业全部学生前40%(含);
(3)在全国大学生竞赛重点项目(见附件)中获得前两个层次奖励的学生学业成绩位列同专业全部学生前40%(含)。
(二)综合成绩排名
学生的综合成绩由思想行为成绩、学业成绩、专业创新成绩三部分组成,均采取百分制,其中:
思想行为成绩全面反映学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基本技能、文体比赛、所获表彰奖励及学生干部任职等情况,为学生在本校学习学期已取得的思想行为评测成绩的平均值(保留两位小数),每学期的思想行为评测成绩由学院依据《山东财经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规定的评测细则确定。思想行为成绩计算公式为:思想行为成绩=∑学期思想行为评测成绩/在本校学习学期数。
学业成绩是学生在本校学习学期必修课程学分加权平均分,按照“教务管理系统”中载明的成绩确定(保留两位小数),同一课程有多个成绩的取首次成绩,计算公式为:学业成绩=∑(必修课程成绩×课程学分)/∑必修课程总学分。
专业创新成绩突出反映学生的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依据学生在学术科研活动和高水平科技竞赛中的优异表现确定。学生以山东财经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并以第一作者在《山东财经大学学术期刊分类目录(试行)》(政科〔2015〕7号)中规定的A2类及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每发表1篇本专业领域相关论文,特类得100分,A1类得50分,A2类得25分。学生在全国大学生竞赛重点项目中每获得最高层次奖励1项得100分(集体奖中,参赛者为两人的,首位得60分,第二位得40分;参赛者为三人及以上的,首位得50分,第二位得30分,第三位得20分,其他得10分);每获得第二层次奖励1项得50分(集体奖中,参赛者为两人的,首位得30分,第二位得20分;参赛者为三人及以上的,首位得25分,第二位得15分,第三位得10分,其他得5分)。得分累加计算,最高为100分。论文及奖励统计日期截止到2019年8月31日。
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思想行为成绩×15%+学业成绩×75%+专业创新成绩×10%
学院推荐工作小组按照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到低确定学生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专业创新成绩、学业成绩、思想行为成绩从高到低排名,依据推免名额择优确定取得推免生资格的初选名单。
三、推免工作程序
1.统计遴选符合推荐条件的毕业生,确定符合推免生申请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名单,并在学院公开。
2.符合推免条件的应届毕业生自愿向学院申请,填写并提交《推免生资格申请表》,同时提交四、六级成绩单、竞赛获奖证书、论文期刊等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学院推荐小组对申请学生进行登记并要求学生签字确认。对符合申请条件未申请的学生,要求学生说明情况并签字确认自愿放弃申请。审核学生申请材料,并将审核结果在学院内公开。
四、管理与监督
1.学生应对个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对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通知录取单位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并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2.学院对推荐工作过程中形成的所有工作材料要存档备查。
3.公示期内对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学院反映情况,联系电话:88525501。
工商管理学院
2019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