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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研究生专业介绍:金融

  金融硕士专业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025100)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较高的金融学理论水平和比较全面的专业素养,具有良好知识结构、独立工作能力和较强创新能力,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具有高层次的能从事金融理论研究和金融实务的人才。金融专业硕士生应具备以下能力:
  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系统掌握金融基础理论,具有扎实的金融学理论基础和前沿知识与技能,拥有前瞻性国际视野并能适应金融市场的迅速变化,能够应用金融学的相关理论和方法解决实际问题,服务于各类金融保险机构、咨询机构、企业及政府相关监管部门;
  3.掌握各种金融交易活动的规律,并具备从事金融业务活动并能取得成功的能力;
  4.具备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不断学习提高能力;
  5.具备独立承担与专业研究相关工作的能力和创新的能力;
  6.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具备较强的听、说、读、写能力。

  二、研究方向
  金融学属于经济学门类中的“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下设的二级学科。金融学主要研究金融学原理、国际金融业务、金融市场和公司理财、金融工程和衍生金融工具、金融理论和政策和金融创新理论和资本市场实务。金融专业硕士设置研究方向有:
  1.金融工程和衍生金融工具。研究金融产品和金融技术的开发、设计,金融活动的实施与金融机构运行的优化以及金融市场与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有效地解决各种金融问题。

  2.金融理论和政策。研究货币政策的制定与调节,分析虚拟经济与实际经济的关联与影响;研究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分析金融政策的期限结构和动态反馈机制;论述银行、投资和保险等金融中介的功能属性和风险管理。

  3.金融投资理论与实务。主要研究货币供求理论,金融中介、金融市场运行,货币政策与中央银行宏观调控,金融资产投资理论与方法,资本市场运作原理,金融投资管理体制与调控机制,现代金融工程理论及其应用等问题。

  三、学习年限
  金融专业硕士学习期限为三年。原则上要求一、二学期修完要求开设课程(包括理论课程和实践类课程)满学分,三、四学期进行专业实习、社会实践、毕业论文的选题和开题工作,五、六学期完成学位毕业论文的写作和答辩。

  四、筛选、分流
  第四学期末,结合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对硕士生进行中期筛选。考核内容包括思想表现、课程学习、科研能力、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健康状况及学科综合考试等。

  学科综合考试以考核硕士生的全面业务能力为目的,内容含基础理论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两部分,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的综合考试小组组织进行。

  中期筛选合格者可进入硕士学位论文阶段。中期筛选不合格者,按《山东大学硕士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处理。

  五、课程设置及学分(总学分不少于37学分)
  1.基础性课程
  ⑴学校开设的公共课
  思想政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必修):3学分
  外语(必修):3学分

  ⑵专业基础课
  其中应包括: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两大类。
  ①专业必修课:
  学位基础课3门,9学分。
  专业实习8学分。
  ②专业选修课:
  专业选修课一般不少于2门,每门2学分。

  ⑶补修课
  跨学科或以同等学力考入的研究生必须补修1-2门本专业本科生必修课。补修课程成绩必须合格但不记学分。

  2.专业实践性课程
  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研究生重要的培养环节,充分的、高质量的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半年的实践教学。其中可包括实践必修课程、实践选修课程。实践必修课程一般不少于2门,每门3学分,实践选修课程一般不少于2门,每门2学分。

  具体课程设置见本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情况表。
 

类别

序号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开课学期

总学时数

学分

授课单位

考核方式

必 修 课

1

 

思想政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1

64

3

马列部

考试

2

 

第一外国语(英)

1

72

3

翻译学院

考试

3

 

金融理论与政策

1

48

3

张建波
郭建强

考试

4

 

投资学※

2

48

3

张建波
陈学胜

考试

5

 

公司金融

1

48

3

  卢书泉
王春平

考试

6

 

专业实践

3-4

 

8

 

考查



1

 

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案例※

2

32

2

杨慧
樊敏

考查

2

 

财富管理※

2

32

2

白锐锋
杨慧

考查

3

 

金融政策与货币政策专题

2

32

2

郭建强

考查

4

 

企业并购与重组案例※

2

32

2

王锡秋
张建波

考试

5

 

资产定价与风险管理

1

32

2

陈学胜
谢清华
魏洪刚

考查

6

 

金融危机管理案例

1

32

2

孙恒
杨慧
王春平

考查

7

 

金融法

2

32

2

金京玉
张建波

考查

8

 

金融时间序列分析

1

32

2

白锐锋
卢书泉
魏洪刚

考查



1

 

会计学原理

1

 

0

商学院

考试

2

 

经济学原理

1

 

0

商学院

考试


  六、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要与金融实践紧密结合,论文内容应着眼于实际问题,论文形式提倡案例分析、调研报告、产品设计等。学位论文应对所研究的课题有新的见解,表明作者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1.选题和开题报告
  硕士生在导师指导下,于第三学期完成论文选题工作。研究课题应具备科学性、创新性和可行性。硕士生应于第三学期末提交论文撰写计划,并向教研室或指导小组作开题报告,经过讨论认为选题合适,计划切实可行,方能正式开展论文撰写工作。

  2.定期检查学位论文进展情况
  每隔2个月,要求硕士生在一定范围内报告论文进展情况,导师、指导小组及有关人员参加,帮助硕士生分析论文工作进展中的难点,及时给予指导,促进论文研究工作的顺利进展。

  3.认真进行学位论文的全面审查
  硕士生应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3个月向本专业和相关专业有关教师、导师、指导小组成员全面地报告学位论文进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果,广泛征求意见,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学位论文。

  论文要求在广泛收集国内外有关研究资料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写作,做到观点明确,逻辑严密,有所创见,论证充分,语言流畅。

  论文经专家评审达到硕士学位论文水平并同意参加论文答辩后,硕士生方可参加学位论文答辩。达到教学计划要求并通过论文答辩者,授予硕士学位。

  七、实践环节
  研究生在校期间应进行专业实践、科研实践或社会实践、社会调查,并在金融部门实习;专业实践前研究生要提交实践计划,实践期间要参加中期检查,实践结束后要撰写实践报告;在尽可能利用社会资源、合作建立专业学位研究生工作站的基础上,为研究生专业实践活动的开展提供可靠的软硬件保障,密切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用人单位实际需求间的联系并积极探索人才培养的供需互动机制。

  八、学位授予
  修满规定学分、完成专业实习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金融硕士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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