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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师范大学2008年接收外校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接收对象仅限于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为了扩大校际之间的交流,提高我校硕士研究生的生源质量,改善我校硕士研究生的组成结构,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我校2008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有关要求规定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没有不及格课程,在校1-6学期的平均学习成绩设有研究生院的高校须为本专业同年级前15%,办学层次高于我校或与我校相当水平的高校的推免生须为本专业同年级前8%以内(个别专业可视具体情况扩大到10%以内);综合测评成绩在本专业同年级前30%.

  3、英语基础较好,艺术体育类考生(含高水平优秀运动员)原则上要求通过国家四级英语水平考试(新成绩标准426分),外语类专业要求通过国家八级外国语考试,其他专业要求通过国家六级英语水平考试(新成绩标准426分)或四级70分以上(新成绩标准497分)。

  4、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经三名以上推荐学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经我校考核小组严格考核、学校审查同意后,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

  5、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二、申请程序

  1、拟申请人需在我校网站上下载并填写《山东师范大学2008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申请专业可查阅我校硕士生招生说明及专业目录,并于9月底以前将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寄(或送)达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过期不再受理申请;

  2、经我校各院(部、中心)对申请人材料审查后,由院(部、中心)通知审查合格的申请人来我校进行面试,择优录取;

  3.通过面试后,还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外国语测试(15日左右),成绩合格后,发给接收函。

  4、取得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的申请人须到原所在院校领取省(市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加盖公章签发的推荐免试硕士生报名表,于10月20日至31日在当地办理正式报名手续,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

  5、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否则,我校将取消申请人的免试资格。

  三、联络方式

  申请材料邮寄地址: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收邮编:250014

  联系电话:(0531)86180804  传真:(0531)86180804

  电子邮件:wangjzh@sd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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