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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专业介绍:法律史


  学科概况
  法律史隶属于法学一级学科,是研究法律、法律制度及其思想的起源、发展演变过程和规律的科学。
  专业培养目标
  此专业的毕业生应掌握本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培养独立从事科研、教学和实践的能力,从而在本土语境中为建设法治社会而真正有所作为。要树立以新的科学的指导思想和理念来对待和研究法律史,学会运用法理学的知识来深化法律史学的研究,善于进行中西法律史的横向比较,培养硕士生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
  就业方向
  就业前景:
  目前,我国各行各业都需要既精通法律知识,又掌握本专业知识的人才,换言之,就是需要大量的复合型法律人才,只靠单一的某门专业知识是远远不够的,法律史专业研究生应多增加自己的相关专业知识的积累,学会融会贯通,这样可以更大限度的拓宽自己的就业面,找到满意的工作。
  就业方向:
  该专业毕业生可以去往高等院校任教,也可以进入相关政府机关如法院、检察院等,以及大中小型企业从事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和企业管理等实际工作,还可以去相关律师行从事专业的律师工作。
  相关职位
  法务专员,法学教师,法学信息编辑,股权投资专务,知识产权调查员,律师,律师助理,商标助理,法律风险控制管理专务,员工关系助理,涉外律师,理赔师,工薪律师,驻场签约律师,纪检监察主管专员,法律顾问,涉外商标代理人,合同管理员,司法学科负责人,知识产权顾问,投资银行律师,诉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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