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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建筑大学2011年接收推免生工作细则

山东建筑大学2011年接收校外推免研究生工作细则

  根据教育部教学[2006]14号、教学[2010]7号文件精神和要求,除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领域外,我校所有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的学科专业领域均可接受校外推免生,各学院联系方式和接受推免生的招生学科领域请参考2011年招收推免生专业、联系方式、复试笔试科目一览(附件1)。现将我校接受校外推免生的流程安排公布如下:

  一、组织领导

  研究生处负责全校接收推免生资格审查和录取手续,各招生学院负责所属学科专业推免生复试(含专业笔试、综合面试等)及确定是否录取意向工作。

  二、接收对象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具有推荐资格的高等学校推荐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接收流程

  1、推免生提交申请、报到。10月8日前,申请人电话联系我校研招办面试事宜并按要求发送相关证明材料,在得到研招办确认后,申请人于10月13日持推免学校的推免证明(登记表)原件、《山东建筑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一式两份(附件2)、本科阶段成绩单(加盖校教务部门公章)直接到我校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报到。研招办对申请人资格进行核查,将符合接收条件推免生申请材料转至各学院。

  2、面试、复试、拟录取。各学院接到申请材料后,10月14日上午组织专业笔试(各学科专业笔试科目见附件1),10月14日下午召集学科导师组对申请人进行面试,并将复试成绩和拟录取意见于以书面报告(附件3)报研究生处研招办。

  3、拟录取名单公示。10月15日,研招办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7天期满后向拟录取人员寄发“推免生接收函”。

  4、报名登记。10月20日——10月24日,拟录取推免生持“推免生接收函”到推荐高校办理推荐免试有关报名手续,将推荐高校所在院校省(市)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加盖公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用中国邮政快递寄送我校研招办。

  5、现场报名。具有推免生资格的考生被录取后,10月31日前凭推荐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放的校验码在研招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并与其他考生同期现场确认报名信息。网上报名信息必须与推荐免试登记表内容一致,对于信息不一致、未进行图像采集或未按规定选择报名点的学生,其网报信息无效。

  6、录取通知书。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教育部录检完成后,于2011年6月统一寄发。

  四、其它说明

  1、拟录取推免生列为公费计划;

  2、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到其它院校申请推免研究生、不得“双向选择”就业、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统一考试,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3、拟录取的推免生在2011年入学前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受到校纪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申请人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不真实或不准确,一经发现,将取消申请人的复试、拟录取资格或学籍,后果由本人负责。

  4、联系方式:

  山东省济南市临港开发区凤鸣路山东建筑大学新校区研究生处研究生招生办,邮编250101。

  办公地点:行政办公中心BG107西。联系人:梁老师。

  电话:*************;邮箱:yzb@sdjzu.edu.cn

山东建筑大学研究生处研招办

2010年9月10日

  附件1:2011年招收推免生专业、联系方式、复试笔试科目一览

  附件2:山东建筑大学2011年接收校外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附件3:2011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拟录取意见(由拟录取学院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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