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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建筑大学13年拟录取考生调档、政审及入学前须知


  各位考生:
  如果您被我校拟录取,请按照如下方式完成录取相关手续。如不按期完成,可能影响录取过程。具体要求如下:
  
  一、通信地址的确认
  我校将于拟录取名单公布后,依据考生在中国研招网网上报名阶段填写的通信地址和邮编,在4月下旬向拟录取考生本人寄出“调档政审通知书”,6月寄出录取通知书。为保持联系通畅,通信地址如有变更请于4月30日前致电研招办申请更改。
  二、调取人事(学籍)档案
  往届生应在5月30日前将人事档案寄(送)达我校研招办。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籍档案,可依据毕业学校的工作进度,在毕业后一并寄送。未将人事档案调至我校的考生,将按照“定向委托培养”方式上报录取信息,毕业时不列入省人事管理部门派遣计划。
  我校应届毕业生不需调取学籍档案。
  
  三、定向培养协议
  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已就业或人事档案未寄达我校的考生,须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委托培养协议”(可在研究生处网站下载),毕业后按协议规定回原单位工作。办理定向委托协议相关要求如下:
  1、请下载山东建筑大学“硕士生定向委托培养协议书”,一式三份打印,黑色签字笔填写定向单位名称(甲方)、本人姓名(丙方)等信息,并由委托定向培养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盖章、单位领导签字。
  2、本人签字后将协议书一式三份,于5月5日前交(寄)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盖章后,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将协议书(两份)寄给考生本人。
  
  四、婚育状况证明
  考生需持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出具的 “婚育状况证明卡”(也可在研究生处网站下载山东建筑大学“新生婚育状况调查表”)由所在单位加盖公章,与档案一并寄送。学校依据入学前考生提供的“婚育状况证明卡(调查表)”,办理研究生在学期间以及毕业派遣单位需要的“婚育状况证明卡”。
  
  五、其他说明
  1、上述所需表格的可在研究生处网站下载。以上材料可选3种方式交寄:机要件(一般由单位负责寄送)、中国邮政快递(其他快递方式恕不接收)、直接送交。地址:济南市临港开发区山东建筑大学研究生处研招办(BG107西),邮编:250101。
  2、录取通知书将于6月中旬寄发,请关注研究生处网站有关新生入学的信息。
  3、未尽事宜,请致电研招办咨询。联系电话:*************。联系人:梁老师。
  
  2013年山东建筑大学定向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

 

  2013年山东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前婚育状况调查表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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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考研调剂中心 | 2013年全国考研复试线 | 历年复试线趋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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