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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上海电机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上海电机学院作为首批获准实施“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的院校,2015年继续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按规定修满学分完成学业的研究生,将授予研究生毕业证和硕士学位证。
  一、培养目标
  电气工程领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具有坚实的电气工程领域基础知识和系统的电气工程及风电技术专门知识,能够独立运用本领域的先进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解决工程问题,具有承担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工作的能力,能胜任电气工程及风电新技术的研究开发、新技术应用等工作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的工程技术及管理人才。
  二、招生名额
  拟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90名(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规模数为准)。
  三、学制
  学制为2.5年。
  四、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报名与考试
  1.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学校组织,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复试具体安排见学校2015年复试工作通知。
  六、体检
  复试考生需参加体检,体检具体安排见学校2015年复试工作通知。
  七、录取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八、学位授予
  在学校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符合学校学位授予相关规定条件的,颁发学历证书,并授予硕士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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