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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交通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山东交通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1号)和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文件精神,为规范我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程序,确保研究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录取原则
  (一)复试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复试录取过程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二、复试录取组织工作
  (一)学校成立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全面负责领导复试录取工作。
  (二)学校成立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由校党委书记任组长,负责监督复试录取工作。
  (三)成立交通运输工程领域、船舶与海洋工程领域复试工作小组,工作小组成员由学校确定。
  (四)由学科与研究生处统一安排复试录取工作,并具体组织考生的体检、专业课笔试、英语笔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以及政审等工作;有关二级学院负责专业课笔试科目及加试科目的命题和阅卷、专业综合面试(含英语口试、听力)以及其它相关工作。二级学院根据领域及相关方向,做好调剂考生报名引导工作。学科与研究生处根据调剂考生初试成绩(仅包括国家统考科目成绩,下同)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并适当参考毕业学校、本科所学专业与招生专业方向相同或相近情况、初试专业课考试成绩,确定复试名单,统一对外公布。

  三、复试基本要求
  (一)复试基本要求
  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复试基本要求,我校确定各领域复试最低分数线如下表所示:

报考专业 总分基本要求 单科基本要求
外国语 政治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交通运输工程 290

38

38

57

 

船舶与海洋工程 275

37

37

56

 


  考生必须满足调剂基本条件方能申请调剂: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二)我校两个领域共接收调剂生15名,复试比例为1 : 1.5。

  四、复试内容与方式
  (一)复试内容见山东交通学院学科与研究生处网站。
  (二)复试方式
  1.笔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40%)
  ①专业笔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30分钟,试卷满分150分;
  ②英语笔试,考试时间为1小时,试卷满分50分。
  2.面试(面试占复试成绩的30%,满分150分,包括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面试前抽签决定面试次序)
  主要考核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知识解决专业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面试时间每名考生一般不低于20分钟。
  3.实践能力测试(占复试成绩的30%,满分150分):
  考生按要求进行案例分析或试验操作,主要考察考生的实践技能水平和工程应用能力。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按照教育部要求,必须对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采用笔试方式,难易程度应严格按照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考试时间每门为2小时,试卷满分均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五、成绩构成及排序
  (一)成绩构成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40%+实践能力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60%+复试成绩×40%(初试、复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合)
  (二)按专业领域,以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在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以初试成绩高低排序;
  (三)笔试、面试、实践能力测试、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单科考试成绩不够满分60%者,不予排序。

  六、录取
  (一)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公示7天。最终录取名单报教育部批准后再正式公布。
  (二)学校在开学一周内将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1.应届本科毕业生未获得本科毕业证者;
  2.在政治和业务上不符合硕士生入学条件者;
  3.无论何时查实的弄虚作假者。

  七、政审
  我校将对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档案及考生所在单位的政审意见进行审核。政审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及学习状况、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政审要求的考生,取消其复试或录取资格。

  八、体检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进行体检,体检由山东交通学院研究生复试指定医院负责。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

  九、工作纪律
  (一)所有参加复试的工作人员均要进行纪律培训,复试工作人员在复试录取工作中应严格执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及我校有关硕士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不得有任何泄露试题和故意提高或压低考分的行为。
  (二)复试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
  (三)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相应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督查工作小组和学校纪委将对复试及录取工作的全过程进行检查与监督。

  十、复试时间安排
  我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将于4月25日开始。复试名单4月17日前网上公布。
  4月24日下午(2:00-5:00)参加复试考生到山东交通学院长清校区办公楼507学科与研究生处报到。
  4月25日上午(8:00-12:00)笔试;
  4月25日下午(2:00-5:00)面试;
  4月26日上午(8:00-11:00)体检;
  4月26日下午(2:00-5:00)实践能力测试;
  4月26日上午(8:00-12:00)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体检提前进行);
  4月28日下午(5:00)公布各专业考生复试成绩和总成绩;
  4月29日录取,下午网上公示录取结果。
  签订录取协议、填写录取通知书及调档函信封时间另行通知。

  十一、复试地点
  我校复试工作分别在长清校区、无影山校区举行。复试具体安排报到时告知。

  十二、复试与录取工作查询与投诉
  复试与录取工作查询见山东交通学院学科与研究生处网站。
  招生咨询:屈展老师
  咨询电话:*************  手机:***********
  投诉邮箱:sdjtyzb@163.com
  投诉电话:*************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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