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财政学院2010年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规定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已开始,为做好我校2010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现就有关事宜规定如下: 一、接收推免生的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已开始,为做好我校2010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现就有关事宜规定如下:
一、接收推免生的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的原则;在对推免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基础上,突出对推免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的考查。
二、接收推免生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一般应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推免资格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3.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成绩优秀;英语一般应通过国家六级考试。
三、接受专业
我校现有22个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均接受推荐免试生。
四、申请材料
1.所在学校开具的推荐免试资格证明(原件);
2.《山东财政学院2010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3.所在学校2位专家推荐信;
4.在校学习成绩单1份,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原件);
5.其它能证明自身学习、科研、工作方面突出成绩(如获奖证书、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的材料复印件1份(该部分材料不作为必须提供材料内容,仅供我校审核、接收时参考)。
五、申请程序
1.申请人须于 2009年10月15日前登录山东财政学院研究生招生网站http://grad.sdfi.edu.cn,查阅《山东财政学院201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下载打印《山东财政学院2010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2.申请人应于2009年10月15日前(以邮戳为准)将所有申请材料寄送山东财政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济南市舜耕路40号,邮编:250014)。过期不再接受申请。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3.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4.10月20日前学校研究生面试小组对推免生进行面试;
5.我校对通过面试并同意接收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出具正式接收函。取得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的申请人须到原所在院校领取并填写好《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须有当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加盖公章),该表须在11月10日前寄送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6.获得推免资格的申请人还需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从本科所在学校获取推免生网上报名校验码,凭此码登录http://yz.chsi.cn(教育网)或http://yz.chsi.com.cn(公众网)进行网上报名和报名点现场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时间 10月 10 日 -31 日,现场报名确认时间 11 月 10-14 日(具体时间以教育部规定为准)。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确认)不能被录取。
六、推免生的面试安排
1.面试内容侧重于专业综合知识的掌握及应用能力等;
2.面试时间:10月 20 日前(届时详见网上通知)。来校面试时请自备一寸照片一张,到我校医院参加体检。
七、其他事项
1.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或不准确,经查实我校将取消申请人的推免资格 ;
2.申请人应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学习,以优异的成绩完成本科学业;
3.申请者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受到纪律处分、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以上成绩;不能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体检不合格者学校不予录取。
通讯地址:济南市舜耕路40号山东财政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250014)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李 琪
附件:申请表
个人陈述
专家推荐信
欢迎有志青年报考山东财政学院硕士研究生!
山东财政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9年9月20日
一、接收推免生的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的原则;在对推免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基础上,突出对推免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的考查。
二、接收推免生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一般应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推免资格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3.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成绩优秀;英语一般应通过国家六级考试。
三、接受专业
我校现有22个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均接受推荐免试生。
四、申请材料
1.所在学校开具的推荐免试资格证明(原件);
2.《山东财政学院2010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3.所在学校2位专家推荐信;
4.在校学习成绩单1份,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原件);
5.其它能证明自身学习、科研、工作方面突出成绩(如获奖证书、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的材料复印件1份(该部分材料不作为必须提供材料内容,仅供我校审核、接收时参考)。
五、申请程序
1.申请人须于 2009年10月15日前登录山东财政学院研究生招生网站http://grad.sdfi.edu.cn,查阅《山东财政学院201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下载打印《山东财政学院2010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2.申请人应于2009年10月15日前(以邮戳为准)将所有申请材料寄送山东财政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济南市舜耕路40号,邮编:250014)。过期不再接受申请。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3.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4.10月20日前学校研究生面试小组对推免生进行面试;
5.我校对通过面试并同意接收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出具正式接收函。取得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的申请人须到原所在院校领取并填写好《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须有当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加盖公章),该表须在11月10日前寄送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6.获得推免资格的申请人还需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从本科所在学校获取推免生网上报名校验码,凭此码登录http://yz.chsi.cn(教育网)或http://yz.chsi.com.cn(公众网)进行网上报名和报名点现场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时间 10月 10 日 -31 日,现场报名确认时间 11 月 10-14 日(具体时间以教育部规定为准)。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确认)不能被录取。
六、推免生的面试安排
1.面试内容侧重于专业综合知识的掌握及应用能力等;
2.面试时间:10月 20 日前(届时详见网上通知)。来校面试时请自备一寸照片一张,到我校医院参加体检。
七、其他事项
1.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或不准确,经查实我校将取消申请人的推免资格 ;
2.申请人应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学习,以优异的成绩完成本科学业;
3.申请者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受到纪律处分、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以上成绩;不能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体检不合格者学校不予录取。
通讯地址:济南市舜耕路40号山东财政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250014)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李 琪
附件:申请表
个人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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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有志青年报考山东财政学院硕士研究生!
山东财政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9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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